沈北新区环保分局污染防治科下发沈北新区燃煤单位储备重污染天气应急洁净煤的通知
22.09.2015 11:28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近日,沈北新区环保分局根据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燃煤单位储备重污染天气应急洁净煤的通知》要求,给沈北新区各燃煤单位下发了《关于沈北新区燃煤单位储备重污染天气应急洁净煤的通知》(以下为《通知》)。
《通知》中指出,全区各燃煤单位需储备应急洁净煤并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使用,储备量为本单位日燃煤量10倍以上煤量的洁净煤,其中洁净煤是指含硫率0.5%以下、灰分15%以下的煤。在此过程中需留存采购洁净煤的发票及煤质检验单,便于检查核实。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燃煤单位未按要求储存、使用应急洁净煤,将其纳入沈阳市环境行为等级评价黑名单中,并依法严肃查处。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22.09.201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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