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合格证抵押银行违法 消费者可起诉银行将其要回
消费者在东北汽贸公司(简称“东北汽贸”)购买车辆,东北汽贸却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给消费者汽车合格证,导致消费者的车无法正常上路。2016年以来,众多消费者向辽宁省消协投诉东北汽贸拖延汽车合格证的问题。昨天上午,辽宁省消协召集辽宁省高法、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及专家学者们共同召开“汽车合格证融资担保社会问题”研讨会,共同商讨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之道。
自2013年以来,沈阳晚报陆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他们在东北汽贸购买的汽车被延迟交付汽车合格证,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沈阳晚报在重要版面对此事进行了持续报道。今年两会期间,十余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将此事形成提案上交,引起更大关注。
2016年,部分消费者将此事反映到政府部门。2016年12月26日,沈阳市有关部门下发督查通知单,要求工商部门查办东北汽贸向94位购车者延迟交付汽车及汽车合格证的问题。
疑问
汽车合格证为什么延迟交付?
将汽车合格证抵押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与会人士提出,汽车合格证仅是证明性文件,本身不具有财产属性,应随车辆产权的转移而转移。正常来讲,消费者购买新车,经销商应该随车交付车辆合格证,但汽车生产厂家、经销商与金融机构违法使用汽车合格证进行担保贷款,即汽车生产厂家、经销商与金融机构三方签订协议,由金融机构向经销商贷款或签发金融机构承兑汇票付款给生产厂家用于采购汽车,金融机构以监管的形式占有生产厂家汽车合格证,经销商卖出车后去银行解除担保赎回车辆合格证。
据了解,东北汽贸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以生产厂家给的返点价格进行销售,但生产厂家的返点价格是要求销售企业在一定时段内,完成相应的销售数量才能兑现。如果销售企业未能完成销售数量,就不能享受返点价格,销售企业就会亏损。如果销售企业使用消费者交付的车款去弥补前期亏损,就无法赎回在金融机构质押的合格证,消费者也就无法获得合格证。
疑问
用合格证融资担保合法吗?
合格证不能质押属违法
与会人士认为,金融机构以监管的方式占有合格证,在形式上类似于质押,但不符合质押的法律特征本质。汽车合格证仅是汽车整车出厂的合格证明,本身并不具有商品价值和交换价值,不能成为质押财产。
根据我国物权法关于“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的规定,汽车合格证质押不同于汽车质押,汽车合格证不是财产权利凭证,不属于有价证券和知识产权的范畴,也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金融机构用汽车合格证质押对外贷款,既未在相关部门对外公示,也未向消费者披露,不能产生担保物权的法律效力。一旦经销企业资金链断裂或经营者跑路,金融机构也会成为受害人。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胜算大
辽宁省人大代表、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薇:根据《担保法》,汽车合格证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作为经销商与银行之间的融资物保。如果消费者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相关问题,胜算很大。
经营者多次出现问题已涉嫌欺诈
辽宁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钟烨:对于消费者不能及时拿到汽车合格证的这种情况,最根本的问题在于经销商自身的运作环节。汽车经营企业多年都存在这种延迟交付合格证的问题,已涉嫌欺诈。
金融机构应考虑自身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柳鸿生:用合格证抵押来融资,本来是汽车经营者与金融机构两个企业之间的事情,但随着汽车买卖关系的成立,合格证的权属由汽车经营者转移到了消费者,受害人也发生了转移。又因为汽车合格证不是财产无法变现,金融机构也终成为受害者。所以,金融机构应该自己来判断汽车合格证抵押带来的风险。
消费者可起诉银行要回汽车合格证
法院人士:基于消费者与经销商之间的合同关系,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请求交付汽车合格证,还可以请求经销商提供违约赔偿。如果经销商没有实力或者卷款跑路,消费者可向银行索要经销商抵押的汽车合格证。依据全国各个法院的案例来讲,几乎所有银行都要将合格证退还给消费者。银行的损失只能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向经销商索取赔偿主张。
用信用公示惩治缺失诚信的行为
辽宁省消协秘书长唐少博:用机动车合格证进行担保融资,省消协一直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担保融资行为是侵权违法的,都是应该受到抵制和谴责。政府部门要将参与合格证担保融资的机动车经销商、机动车生产厂家、金融机构,记入失信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此外,我国法律规定,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信部与公安部又实现了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实时联网对接,公安部可以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工作中进行改革,使用网上电子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让合格证担保融资和盗用合格证等侵权违法行为失去根基,被彻底根除。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张晓宁实习生宋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