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商品房预售金将纳入监管账户
经过一个多月的征求意见,《沈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将正式对外公布。该办法自2017年8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21日。这意味着,下周二起,沈阳市商品房预售项目要接受预售资金监管。
所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项账户”,购房者交付的预售资金全部纳入其中,由房产部门指定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照预售商品房项目中单幢建筑的工程建设进度,按节点申请支取相应比例的资金。例如:主体结构封顶的,可以申请按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80%的比例支取。只有当预售商品房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才可申请支取全部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全部利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支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应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监管节点提供相关材料。对于主体工程进度达到1/4、1/2、3/4节点及封顶、完工的,需要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支取条件的,监管机构出具同意划款通知书,以电子文件方式传递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依据通知书进行划转;不符合支取条件的,监管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说明理由。
未按规定将全部房价款存入专项账户的;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的;提供虚假资料逃避监管的,以及其他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存在上述行为的开发企业,监管机构可以暂停拨付预售资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经监管机构申请,沈阳市房产局可以关闭该项目网上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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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沈新建商品住宅
价格同比涨9.8%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去年售价100万元的房子,今年恐怕要花109.8万元才能买到。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沈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7月份环比上涨0.8%,同比上涨9.8%。
从不同面积区间的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来看,7月份,90平方米及以下刚需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6%,同比上涨10.8%,同比涨幅居前;90-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0.9%,同比上涨9.1%;144平方米以上的豪宅环比上涨1.2%,同比上涨8.8%。
7月份,沈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0%,同比上涨5.4%。其中,90平方米以下二手住宅环比上涨1.0%,同比上涨4.9%;90-144平方米二手住宅环比上涨0.9%,同比上涨6.5%;144平方米以上二手住宅环比上涨1.9%,同比上涨6.0%。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解读,7月份一线城市房价趋于稳定,二三线城市环比涨幅明显回落。
从同比来看,据测算,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均连续10个月回落,7月份比6月份分别回落1.7个和2.0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8个月回落,7月份比6月份回落0.8个百分点;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6个月回落,7月份比6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
从环比来看,7月份,北京、天津、南京、郑州、深圳等1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持平或下降,比上月增加4个;北京、天津、石家庄、厦门等16个城市二手住宅价格环比持平或下降,比上月增加6个。
初步测算,7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持平,二手住宅价格下降0.1%。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均上涨0.4%,涨幅均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0.6%,二手住宅价格上涨0.4%,涨幅均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