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整治问题校车 一律按上限处罚

29.11.2016  10:03
沈城整治问题校车 一律按上限处罚 - 新浪辽宁
来源: n.sinaimg.cn

  11月28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开展了校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利用早晚接送学生的高峰时段,在全市范围内设置34处学校周边固定整顿组、50组巡逻管控组,全面对校车超员、超速、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行动当日,共计查获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起,扣留非法营运黑校车3辆。

   非法改装的校车一律扣留

  此次整治行动,如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及扣满分或酒驾、吸毒、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或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同时,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

   校车有毛病全按上限处罚

  在本次整治行动中,交警依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违法状态的一律不得放行。同时依据《辽宁省贯彻实施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具体执法标准》,严格按上限处罚。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一律依法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一律收缴并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由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一律扣留车辆,依法处罚,并将经营者交由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司机非法拉学生被罚万元

  案例一:昨日7时许,交警大东大队执勤民警在望花三小门口,查获一辆黑色现代吉普车,车内挤满学生。经查,女司机未取得校车营运资格,按月收取固定费用,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同时,该车核定载人5人,实载7人,包括1名驾驶人和6名小学生。交警对其超员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对其未取得校车标牌进行校车服务行为罚款1万元,并对车辆进行扣留。

  案例二:6时50分,交警于洪大队民警在长江街、白山路路口查获一辆黄色面包车非法接送学生。经查,该车辆未取得校车营运资格,交警对驾驶人罚款1万元,并将车辆进行扣留。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杨硕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