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本月起试点税优健康险
1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在包括沈阳在内的全国31个城市正式启动。沈阳符合规定的个人购买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1月4日,新年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采访沈城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获悉,目前税优健康险还未在沈阳针对个人销售。保险业人士估计,该业务前期以团险方式来推动的可能性较大。
相当于个税起征点提高200元
多家保险公司开始预热
保监会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发文,2016年1月1日起包括沈阳在内的31个城市,将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支出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月,如果一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00元/月,则意味着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实际将调高至3700元/月。
“月收入越高,通过购买税优健康险可享受的税收优惠越多。假设个人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合计23%,每月税前薪资5000元、7000元、9000元、1.1万元、1.5万元、2.5万元对应全年可少缴税额分别为72元、240元、240元、480元、480元、600元。”太平养老的测算数据显示。
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在官网上做着准备,甚至在微信上做预热,标注产品本月将上市,不过,对于产品形态等内容并没有完全公布。
记者4日以客户身份致电沈城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答复称,沈阳地区具体什么时候销售,200元每月的限额标准如何税前扣除,暂无下发文件,具体细节还要等待。不过在上海,已有保险公司针对企事业单位开始推广税优险解决方案,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购买,计入职工薪酬,视同个人购买。保险业人士认为,从目前抵税流程上的便利程度,保险公司很可能在前期以团险方式来推动该业务。
社保范围内剩余费用可100%报销
“带病投保”成重大突破
对于市民比较关心的“税优产品保什么”的问题,平安人寿产品专家指出,税优健康险一方面是保障责任范围广:提供住院医疗费、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6种特定疾病门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或肝硬化治疗)、3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门诊费报销;另一方面是保障内容范围广:社保范围内的剩余费用可100%报销,社保范围外的费用80%报销。
保多少?赔多少?政策提出,税优健康险的年保障额度不得低于20万元,累计保障额度不少于80万,且每年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如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中。
值得注意的是,“带病投保”被业界视为试点方案的最大突破。现有的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合同中,很多都将明确规定拒保“既往病史”者,对于隐瞒“既往病史”者拒绝赔付。但税优健康险试点方案规定“可保证续保至法定退休年龄。在保证续保期内,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而拒绝投保人续保。”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刘洋
个人实际支出大幅降低
记者4日从保监部门获悉,个人税优健康险包括ABC三个示范条款,保险公司需参照示范条款来设计产品。ABC条款分别适用于有社保(住院及门诊+特定门诊+慢病门诊);有社保、对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有需求人群(住院及门诊+特定门诊);无社保人群(住院及门诊+特定门诊+慢病门诊)。
对于A、B条款适用人群,社保范围内的剩余费用可100%报销,社保范围外的费用80%报销。
案例:老李有社保,因病住院治疗,共花费住院医疗费8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20000元,个人支付63000元(其中,起付线1500元,个人自付18000元,自费部分43500元)。购买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后,二次报销情况为:医保目录内报销(1500+18000)×100%=19500元,医保目录外报销43500×80%=34800元,合计赔付54300元。
值得一提的是,A、B示范条款还规定:实际赔付的金额低于合同约定范围内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90%,应向被保险人自动补齐相关差额。上述案例中,老李因其自身有社保,在规定限额内整体报销比例不得低于90%,最终理赔金额为63000×90%=56700元,个人实际支出仅6300元。(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