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本月起试点税优健康险

05.01.2016  12:40

1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在包括沈阳在内的全国31个城市正式启动。沈阳符合规定的个人购买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1月4日,新年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采访沈城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获悉,目前税优健康险还未在沈阳针对个人销售。保险业人士估计,该业务前期以团险方式来推动的可能性较大。

相当于个税起征点提高200元

多家保险公司开始预热 

保监会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发文,2016年1月1日起包括沈阳在内的31个城市,将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支出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月,如果一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00元/月,则意味着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实际将调高至3700元/月。

“月收入越高,通过购买税优健康险可享受的税收优惠越多。假设个人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合计23%,每月税前薪资5000元、7000元、9000元、1.1万元、1.5万元、2.5万元对应全年可少缴税额分别为72元、240元、240元、480元、480元、600元。”太平养老的测算数据显示。

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在官网上做着准备,甚至在微信上做预热,标注产品本月将上市,不过,对于产品形态等内容并没有完全公布。

记者4日以客户身份致电沈城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答复称,沈阳地区具体什么时候销售,200元每月的限额标准如何税前扣除,暂无下发文件,具体细节还要等待。不过在上海,已有保险公司针对企事业单位开始推广税优险解决方案,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购买,计入职工薪酬,视同个人购买。保险业人士认为,从目前抵税流程上的便利程度,保险公司很可能在前期以团险方式来推动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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