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行人与非机动车违法将被罚
沈城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十分严重,去年12月初,本报曾经对此进行过走访调查。2014年12月1日,沈阳公安交警部门特别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启动仪式上,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文有曾表示,2015年起,沈阳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如今,为期一个月的教育活动已经结束,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有所减少呢?近日,记者再次来到调查过的路口,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陋习依旧存在。
调查:行人闯红灯等现象仍然普遍
记者曾经在沈辽路、兴工街进行过调查,发现早晚高峰是行人闯红灯的“重灾区”。1月9日,记者于10时左右再次来到此处,发现这个非交通高峰时间段也是如此。据记者粗略统计,10分钟内共有20人经过,其中12人红灯时在车流中“见缝插针”。更有甚者横跨交通护栏,一些机动车为躲避行人纷纷急刹车。
在三好街百脑汇门前,以往的情况是行人等待“带头大哥”出现,只要有人闯红灯就会有其他人跟随。此次记者经过10余分钟的观察,发现很多人基本无视信号灯。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此处行人闯红灯率竟高达七成。
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在沈城已非个例,而电动车主无视交通法更已成为常态,走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等问题格外严重。记者曾在建设大路、兴工街、南八马路等沈阳主要街道进行了粗略统计,九成多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交警:行人交通违法今年1月起开罚
记者从沈阳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行人无视斑马线的存在,在过十字路口肆意乱行,只顾自身方便,给他人造成了极大不便和危险。《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在设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施划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时,不在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内通过的,处5元罚款。
2014年12月1日,在沈阳公安交管部门举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上,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文有曾表示,“12月1日开始,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明年1月1日起,将对此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根据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提供的数据,201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辽宁省违反交通信号造成事故142起,死亡人数44人,受伤人数152人。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90条规定,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