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筑工程竣工将设“终身追责”牌

21.01.2015  16:07

  今后,沈阳建筑工程竣工后将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信息,使终身追责“有据可查”。

  《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今后沈阳新开工项目,必须有五方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书、五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立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已经开工的项目,必须在项目自查自纠阶段进行补充整改到位。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履责不到位的,依法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不予注册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曝光,记入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

  标牌制度将使终身追责“有据可查”,通过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信息,工程质量差的责任方将最终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