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示范区推出九条“硬核”举措 为建筑业注入“强心剂”

15.06.2022  17:57

新购置商品房享受契税全额补贴,实施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最高可获得6万元,继续执行房屋不限购政策……6月14日,沈改革创新示范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制定建设领域配套政策、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涵盖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才购房补贴、契税全额补贴、资金监管等9个方面的惠企利民“硬核”举措。

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晔表示,沈抚示范区把提振建筑业作为“四宜”示范区建设、创建幸福沈抚的有力支撑,作为吸引人才、做大人口、增加人气的重要途径,此次推出的9条措施直面问题、力求精准、惠民惠企,是沈抚示范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建设领域平稳、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

加大企业扶持和纾困力度 出实招

政策指出,沈抚示范区将进一步加大对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通过修订《关于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的指导意见》,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土地出让金可分二期付款(最长不超过1年),免收利息,出让合同中不再约定利息规定。

扩大免、缓缴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范围。产业类项目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及商业类开发项目,准予先行核发预售许可证,在竣工验收阶段收缴配套费,进一步加强惠企帮扶力度。

同时,沈抚示范区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含政府投资项目、回迁房、租赁性住房),采用装配式建设模式且总体占比大于等于25%的项目,或已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获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地块,实际建设中采取装配式且比例要求符合规定的,在首次监管资金提取比例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全面下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付比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近2年来,未发生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时,可按合同额1%执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近3年来,未发生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时,可免缴保证金;政府投资类项目,免交保证金。

人才购房补贴叠加契税补贴 “”实惠

措施中明确,自政策下发之日起,凡在沈抚示范区新购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适用期限为政策出台之日起至2022年底,并视情况适当延期,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刺激房地产需求,让购房者得到实惠,加快房地产市场回暖。

同时,大力实施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在示范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政策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博士6万、硕士4万、本科2万、高级技师5万;博士、硕士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之一即可,本科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高级技师需提供相应的证件。)享受购房补贴的商品房,5年内不得转让或交易。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可即时兑现补贴。

同时,沈抚示范区继续执行房屋不限购政策。

优化调整资金监管规定 助力建筑企业“再解绑

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沈抚示范区进一步加大对房企纾困力度,取消了原有的“预售商品房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两年后解除资金监管”的规定,优化调整为预售商品房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即可解除资金监管。

下调重点资金监管比例。取消原全部资金监管,实行重点资金监管,深入细化重点资金监管支取节点及比例,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沈抚示范区建筑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此外,经过五年来的开发建设,沈抚示范区已经汇集了包括东北育才沈抚实验学校、辽宁省实验学校沈抚示范区分校、沈阳南京一校沈抚示范区分校、沈阳南昌中学沈抚示范区分校以及沈阳七中、沈河区文艺二校沈抚示范区分校等在内的大量优质教育资源,以及正在建设和即将开工的沈抚方大综合医院、七喜宝璋医院和辽宁省肿瘤医院等一批优质医疗资源,这些都将形成沈抚示范区未来安居乐业、城产融合的有力支撑。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责任编辑:舒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