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整治高收费等停车场违法行为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靖姝报道 自称“五统一”,却没有收费公示牌,白天正常按次收费,到了晚上却只让“包月”的车进,想按次停的车只能被迫在机动车道上“违停”……像这些收费不规范的停车场您是否遇到过?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仅今年10月份,沈阳警方查处停车场违法行为91起。对捷安泊物业有限公司等39家停车场责令限期整改,对沈阳宾馆停车场等9家停车场进行停业整顿,对南方停车场等5家停车场处以1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款,对华润万家停车场等38家停车场予以警告,当场责令整改。
截至目前,沈阳警方全年查处停车场违法现象达到168起。其中包括对沈阳宏裕祥宾馆停车场等57家停车场责令限期整改,对佳捷力停车场等11家停车场进行停业整顿,对沈阳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停车场处以1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款,确保辖区内经营性停车场管理规范。
重点查处五类
停车场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介绍,今年10月份,沈阳警方在全市范围开展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处罚”专项行动中,根据市民反映热点和社会舆论焦点,联合物价、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把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存在超范围经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出具发票、只收费不看护、配套设施不规范等五类违法违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采取日常巡查处罚和对派出所考核通报等形式,对全市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进行逐一排查。
推出多项举措
整治违法停车
记者从沈阳交管部门获悉,下一步沈阳警方将加大巡逻频次,采取步巡、车巡、摩托车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主、次干道边石下严重违停行为及支路小巷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停行为坚决予以拖移处罚。
对全市各辖区道路及停车泊位等公共区域内长期停放的“僵尸车”通过张贴《纠正违法停车行为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经宣传告知仍未移除的,依法予以拖移。
对擅自设置地锥、地锁等障碍物,影响停车泊位使用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针对辖区内经营网点较多、易发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问题的街路,不间断巡逻查控,第一次发现问题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对于整改后再次发生此类问题,依法予以处罚。
结合停车场日常经营中易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日常运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停车场存在收费不提供发票、乱收费、超范围经营、只收费不看护、占用或改变停车泊位使用性质、配套设置不完善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取缔和处罚。
正规停车场
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交管部门介绍,正规停车场需要具备五项条件:停车场收费岗亭应符合全市统一制式标准,并在岗亭上张贴公示审验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等;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正规价格公示牌,对收费价格进行公示;停车场收费人员要穿着全市统一制式马甲,并佩戴统一制式胸卡,使用引导手势及文明用语;停车场设置泊位规范、清晰、标准,设置范围及数量与备案登记一致;停车场收费人员主动、足额出具正规发票,出具的发票与停车场经营单位统一。
同时,沈阳警方提醒车主到停车场停车过程中,发现收费停车场存在不能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停车场审验合格证,未在显著为之设置正规价格公示牌,车辆停放位置无正规停车泊位或超过停车泊位设置范围问题的,车主可视为非正规经营性停车场,应拒绝交费,并拨打市、区两级停车管理部门举报电话,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
市、区两级停车管理部门举报电话
停车管理部门名称举报电话沈阳市停车办024-23108317和平区停车办024-23300775沈河区停车办024-24846810铁西区停车办024-25850179皇姑区停车办024-86413666大东区停车办024-88556734浑南区停车办024-23118658沈北新区停车办024-62540511于洪区停车办024-25836691苏家屯区停车办024-31488716张士开发区停车办024-85815926北站地区停车办024-88509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