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居民三低申请 15天内完成核查

27.02.2017  01:33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李那报道 日前,沈阳市沈河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创新制定六大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核对中心接到三低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对申请人实际核查与申请不符的不予救助,杜绝“开豪车,拿低保”现象的发生。

  在册的三低对象如果家庭状况明显好转有疑义的,经核对中心核查,对不符合三低标准的一律予以取消,更大程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对申请三低对象实行申请核对承诺机制,申请人需要客观真实填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并进行承诺,核对中心对不如实提供材料和一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沈河区还完善了核查举报机制。在申请人申请三低期间,实行两次公示,即事前公示和事后公示,并公布相应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工作人员也会在核查期间定期走访,做到救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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