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警方成功规劝两名“网上逃犯”

09.10.2016  14:35
  7次远赴千里之外的河南小山村,一步步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返还全部赃款,为20余名被害人挽回了被骗的积蓄。近日,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成功规劝两名非法吸收存款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160余万元。
  2015年5月,沈河区滨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辖区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以来以高额回报为名向社会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存款。

  警方经过调查查明,段某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经营者张某为夫妻关系,二人于2015年5月不知去向,参与投资段某、张某公司的21名群众受害,涉案价值达160余万元。后办案人员将张某、段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为了尽早让犯罪嫌疑人归案,追回赃款,办案民警付出了许多艰辛。嫌疑人家远在1500多公里外的河南小山村,民警先后7次赶赴那里去做嫌疑人家属的工作,这其中家属的态度有反复,民警不厌其烦地讲解法律、讲政策,8月27日,在进行了大量的规劝工作后,嫌疑人终于投案自首,并返还了全部赃款。
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