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铁盘三地可医保异地结算
本报讯 (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金恩子)沈阳、铁岭、盘锦可实现异地居住人员持卡就医直接结算,不用再为报销多地奔波忙碌。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人社厅了解到,目前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经搭建,沈阳、铁岭、盘锦三个试点市医保网络已实现与省平台联网对接,医保经办网络和定点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已完成,异地居住人员身份信息、医疗服务信息、费用结算信息可自动联网传输。三个试点市首批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院共29家,均已通过测试验收,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持卡联网结算在试点城市之间已全面实现。
目前沈阳市内已公布的医保异地结算定点医院有三家。
从现在开始,各试点市开始受理异地居住人员资格申请。此外,抚顺市可实现参保人员在其他试点城市异地居住就医联网结算,锦州市正在加紧实施信息系统改造,预计8月份可实现联网结算。我省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已达10万余人,未来,我省将启动省内其他城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推进工作,尽快实现全省联网结算。
部分试点医院名单
沈阳
沈阳军区总医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第四人民医院
盘锦
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辽河油田中心医院
盘锦市中医医院盘锦市辽河油田二院
盘锦市新生监狱医院盘锦市金禾医院
盘锦市大洼县医院盘锦市盘山县医院
盘锦市辽滨盛京医院
焦点关注
谁能办?
三地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
我省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的适应对象为沈阳、铁岭、盘锦三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
申请异地居住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退休人员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2.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3.退休人员无子女或子女均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由其亲属赡养、照顾,该亲属在异地定居,有当地的户籍或产权住房,并且同意长期赡养、照顾老人;
4.退休人员随配偶或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配偶或子女是驻当地现役军人;
5.在职职工随工作单位需常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
咋办理?
个人申请参保地批准居住地备案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直接结算申请,填写《异地居住就医审批备案表》(所需要件以参保地医保规定为准)。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上传个人身份信息和参保信息。异地居住人员需在参保地审批一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审批备案表》(一式两份)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经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发放居住地就医手册,告知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在审批备案后1年内、在职职工异地工作人员在审批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居住地就医。
啥待遇?
只需支付个人部分统筹部分直接结算
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到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本地结算办法和标准结算异地居住人员就医费用。由于各地医保待遇政策有差距,因此异地就医结算待遇标准较原参保地政策会略有不同。
已办理审批的异地居住人员,如在居住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及非居住地医疗机构就诊,按照参保地有关规定办理,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批、管理及费用结算。
我省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年划转到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供就医购药使用。
咋结算?
备案后去定点医院直接联网结算
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办理住院登记,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各试点市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咨询:
沈阳:024-62161762
铁岭:024-74841090
盘锦:0427-6691033
抚顺:024-53998082,53998085
五大亮点
我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具有五大亮点:
一是执行居住地医保支付范围,享受参保地报销比例,既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又兼顾地区的差异性;
二是异地居住人员持卡就医直接结算,享受本地医保便捷服务;
三是发挥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实现个人账户、补充保险的异地支付,解决基本医保以外的报销问题;
四是异地就医定点医院数量多、覆盖广,异地居住人员就医选择范围大大提高;
五是纳入本地医保管理体系,有效杜绝异地监管难和欺诈骗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