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阜开发大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08.09.2015 16:49
本文来源: 交通厅
项目名称 沈阜开发大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新民市
建设单位 沈阳市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 李宏德
联系人 王磊
联系电话 024-23914671
我单位《 沈阜开发大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调整报告 》,已于 2011 年取得环保审批,该项目现已建成,并完成以下工作,现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1、经我单位自查,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全部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
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向环境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均已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的固体废物已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置。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4、如产生环境信访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恢复运营。
5、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没有虚报、瞒报。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 交通厅
08.09.2015 16:49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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