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泰公司非法吸收存款11亿 700余人受害

05.12.2014  11:00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新闻回顾

  日前,本报连续报道多家投资公司“跑路”情况,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

   事件进展

  12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民事诉讼案,暴露出沈阳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沈阳三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11.7亿元,尚欠3.5亿本金没有返还。目前,此案已由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正在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借出492万 却未能按期收回本息

  沈河区李女士与沈阳三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辽宁华屹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数十份借款担保合同,借给沈阳三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492万元。合同到期后,沈阳三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没有按期返还本金及利息。

  今年上半年,李女士将沈阳三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辽宁华屹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到辽中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本金及利息。辽中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因沈阳三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沈河公安分局已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案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李女士诉讼请求。

  10月22日,李女士提起上诉,认为自己与上述两公司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合法行为,借贷关系真实存在,有担保合同、汇款凭证为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受保护。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和上述公司之间的借款事实已被沈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现该案已移送至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并公诉到沈河区人民法院,涉嫌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1月1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李女士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