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部门倡议:不放“开门炮”(图)
今天是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沈阳安监、公安、环保——
沈阳三部门倡议:不放“开门炮”
昨日上午,一大厦门前燃放鞭炮后产生了大量鞭炮碎屑-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蔡敏强摄
提醒:在机动车道放“开门炮”将被罚
《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重要军事设施;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火车站、客(货)运站、机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以及周边距离100米范围内;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10层以上或者高于24米的建筑物周边距离10米范围内;城市绿地等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如违法将面临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今日,大多数商家将迎来春节后开业,沈阳市安监局、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环保局联合发起倡议:开业当天不放“开门炮”。
三部门向商家联合倡议:不放“开门炮”
相关数据显示,沈阳每年燃放“开门炮”的硝烟,已使沈城雾霾PM2.5指数成倍飙升,燃放“开门炮”带来的大量鞭炮碎屑,不但加重了环卫工人的劳动量,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空气质量。“开门炮”导致交通混乱,造成节后新增大量垃圾以及大量资源的浪费。
2011年沈阳市发出致各区县(市)及市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一封公开信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在节后上班时间燃放“开门炮”。
今年春节期间,沈阳市安监局、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环保局联合发起倡议:为了使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市民在允许燃放时间内尽量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和环境污染;广大商家在新年开业当天不放“开门炮”,可以换成清洁环保的电子鞭炮。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