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上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

22.02.2016  16:30

  2月21日,记者采访获悉,从当天起,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此前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无疑将提高缴存职工的存款收益和缴存积极性,并从长远角度上提升公积金资金池的规模,促进贷款发放,对推动房地产行业去库存形成利好。

  此次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后,公积金缴存职工将获得更多的利息收入。以一位月缴存额度为1000元的职工为例,单位每个月也为其支付1000元的公积金,一年内个人和单位将共缴付24000元,在利率调整之前,当年归集的按0.35%的利率计算为84元,上年结转的按1.10%的利率计算为264元,而调整之后当年归集所得利息是360元,也就是说,调整后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收益率提高4倍多,上年转结余额的收益率提高近40%。

  此次调整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和缴存职工存款收益之间的再分配,不会推升整体利率水平。也就是说,每年多支付的利息将通过公积金的投资来补贴,而不提高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会影响购房者使用公积金的积极性。对促进住房消费来说,也应算做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