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警专项整治经营性停车场

25.10.2016  18:14

  新闻回放:沈河区南杏林街路内停车场收费管理遭遇尴尬:停车场管理员指挥乱停车、乱收费,不给发票;车位被占用,夜间无人看护;管理人员存在不文明行为。

  首次报道题目:《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后停车咋更乱套了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杨兴) 近日,本报报道了沈阳市内三个点位的个别经营性停车场有违规行为。

  昨日,沈阳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这些情况进行处理,并确定从即日起到年底,将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经营性停车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责令“安捷公司”限期整改

  两名违规管理员被开除

  交警部门表示,针对个别经营性停车场超范围经营收费、违规“包年”固定车位、推销年卡、夜间收费无人看护等违规行为(其中,反映比较集中的是沈河区南杏林街、万寿寺街望云寺路、广昌路郑贤巷三家经营性路内停车场),沈阳市公安局立刻责成沈河分局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就存在的问题对安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对停车场经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目前,安捷停车管理公司对涉事违规收费的两名停车场管理员予以开除,同时加强停车场夜间巡视,确保每2小时无死角安防巡视一次。

  沈阳市公安局将组织全市经营性停车场业主召开一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全面从严停车场规范经营活动。

  同时,继续对停车场日常经营行为加强监管力度,对存在违规经营的停车场要清理一批,整治一批,停业一批,处罚一批,并按照考评计分制度,每月通报结果。

  即日起至年底严查问题停车场

  下一步,将从三方面加强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工作:一是签订两级责任状。针对静态停车管理中的易发问题,市公安局将与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将与派出所签订两级责任状,分析工作责任,明确责任追究。根据当前停车管理实际,由各属地派出所向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发放停车场经营承诺书,标明停车场业主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一旦违反承诺,按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或暂扣、吊销停车场审验合格证。

  二是开展经营性停车场“大清理、大排查、大整治、大建设”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年底,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依法依规经营、规范化管理、智能化建设等情况进行不间断清理整治,对存在的问题从严处理。

  三是制定停车场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考核办法。将停车场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为优秀企业;B级为良好企业;C级为不合格企业。对年度评定为不同级别的企业,在下一年度停车场资质审验中,作为办理停车场合格证审验备案及停车场招投标、拍卖资质的审核要件。

  -记者回访

  南杏林街路内停车场仍有占用车位包月未退费情况

  昨日12时许,南杏林街,业户用牌匾占据临时停车位-华商晨报主任记者闻英奇摄

  昨日12时许,记者来到沈河区南杏林街,此时路段内看不到停车场收费员。在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注意到,路内丁字路口旁新安装了一座彩钢板房作为停车场管理员休息区。记者从彩钢房内值班人员处了解到,彩钢板房在2天前新安装,还未引入电源,只作为临时休息使用。目前停车场设置了两名管理员,涉事收费员已被辞退,近期将再招聘收费人员。

  记者注意到,沿街商户门前的停车位依然有被占用的情况。在一家早点门市前,店主将牌匾放置在停车位前,店主表示,目前按天交费,自己使用。

  另一家美容院门前停车位被用轮胎占据。记者从业户处了解到,停车场管理人员并未退费,此前按照白天包月收费150元,按照全天包月收费为180元。对于为何没有进行退费,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昨日沈河区停车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开始部署整治路内停车场,涉事沈阳安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正在整改中。

  整改期间,相关部门将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被下达责令停业1个月或3个月的处罚,3个月后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取消路内停车场经营资格。

  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闻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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