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产“可待因糖浆”销外地为何出现贩毒式回流?
警方展示缴获的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华商晨报主任记者王齐波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仓一荣)您是否知道,患病咳嗽时服用的止咳药水,其中,“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已于2015年被国家相关部门列入了第二类精神药品,受到严格监管。
但是日前,沈阳某大型医药企业生产的含可待因糖浆药品,却被发现在辽沈地区通过非法渠道大肆贩卖。
沈阳警方的追踪调查,逐渐揭开了一条以乡村医药从业者为主,采取虚开药品出库单据、非法套购的方式,由河北向辽沈地区大肆贩卖管制药品的20人特大贩毒网络。
管制药品进入非法渠道
售价会翻涨至原价的5~6倍
在昨日沈阳市公安局召开的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的起因是几起青少年服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案件。在这几起案件中,涉案的管制药品,都是沈阳某大型医药企业生产的名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的止咳药。
沈阳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大队大队长安平介绍,该企业生产的这种止咳药品,其本身的生产和销售是正规合法的。但是,药品流出后,却被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进行销售贩卖,从而导致了青少年吸食这种精神药品案件的发生。
据沈阳警方及该药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种药品的外包装盒上,“用法用量”说明中,明确有“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24小时口服不得超过30ml”字样。而在一些歌厅、迪厅,这种药品却被成瘾者兑到饮料里大量吸食,每次大概服用2瓶(每瓶60ml)。该药品原价10多元。但在非法渠道,其售价会翻涨至原价的5~6倍。不法分子因此获得巨额利润。
承担社会责任
沈阳药厂关停药品生产线
“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查获的吸食人群中,青少年人群的占比高达70%以上。这类精神药品被青少年人群大剂量的服用,损害人体的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对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发育影响非常严重。”安平说。
为了避免这种药品再度出现流弊,危害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生产该药的沈阳某大型医药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该药品年销售额接近1.7亿元的情况下,毅然决定关停“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生产线,暂停该药品的销售,并停销价值近7千万元的库存货品。当时,因该生产线停产,药厂200名工人面临停工。停产停销后,企业损失巨大。
“药贩”和内鬼勾结
套取管制精神药品6074瓶
沈阳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当即联合市药监部门、企业专家,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药品流弊问题展开追踪调查。
通过几起青少年吸食可待因糖浆的案件中所掌握的线索,警方调查发现,药品流弊的线索直指河北省廊坊市一家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这家河北的医药公司,是生产该药品的沈阳大型药企众多下游经销商中的其中一家。经过详细调查,警方调查组确认,涉案人员之一是这家河北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内部员工邓某(女)。
警方继续深入调查发现,邓某的前男友刘某是一名“药贩子”,手中掌握着至少11家河北廊坊市内小型乡村医院的购药资质。刘某凭借着手中这些合法的购药资质,找到邓某帮忙买药。
邓某是这家医药公司的开票室主任,凭借其掌握各个开票员登录开票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的便利条件,以及该公司存在着提货人员审查不严、发货登记记录不规范等管理上的漏洞,邓某先后多次使用4名开票员的账户,登录开票系统,虚开药品出库单据,将药品大量贩卖给了刘某。
邓某和刘某便以这样的手段,大量套取到了药品。随后,刘某和其团伙20名犯罪嫌疑人,又将这些药品大量运输回到了沈阳,并通过非法渠道贩卖。
经核算,邓某涉嫌套购该企业生产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药品累计11个批次,共计6074瓶。
沈阳药企经调查无责任
恢复生产销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因贩卖毒品罪,已经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沈阳警方和市药监局安监处协作,凭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细致调查,最终查清了沈阳大型药企生产的药品非法流入社会的真正原因,为企业挽回了名誉。
去年11月,国家禁毒委抽调公安、卫生、药监等三部委专家成立联合调查组来到沈阳,调研了此案的工作情况。国家联合调查组认为,此案调查结论准确,沈阳某大型医药生产企业没有责任,企业可以恢复该药品的正常生产和销售。
监管公告
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
2015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本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
法律法规
非法获取并大量吸食第二类精神药品将受法律制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第四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本条例另有规定的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
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安平介绍,自2015年“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后,相关部门对该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对这种药品有正常需要的患者,可以凭借正规处方到医疗机构购买该药品,而普通的药房已经不允许出售这种药品。公民从非医疗机构等非法途径获取并大量吸食,符合法律法规限制规定的,要受到相应的追究和法律制裁。
健康提醒
长期、大剂量服用“可待因止咳药水”对身体危害严重
据介绍,“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成分中,通常包括可待因、麻黄碱等成分。这种成分可以刺激人体中枢神经,从而达到镇痛、镇静、止咳的作用。但是,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长期饮用则容易使人上瘾。
长期、大剂量服用这种精神药品,会使人体对这种药品产生严重依赖,可能出现精神异常兴奋,昏昏欲睡、恶心、情绪不稳定、睡眠失调等症状。大剂量的服用则会抑制呼吸,甚至神志不清,出现幻觉和妄想,导致行为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