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年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

08.02.2018  08:42

  今年,沈阳市将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改革试点。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

  沈阳市日前出台的“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实施方案就相关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两年后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方案提出,今年沈阳将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沈阳市将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加快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到2020年,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医院应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 不得限制外流

  根据方案,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健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逐步按通用名制定药品支付标准。探索建立医院总药师制度,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师管理制度。

  沈阳市将落实省级平台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实行同城同价。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也就是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严格按合同回款。

   探索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

  在分级诊疗方面,沈阳市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满足人们首诊看中医的需求。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探索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探索公立医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

  在医院管理方面,方案指出,要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实行院长负责制。规范公立医院改制,原则上政府举办的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民族医院)等不进行改制。

  要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探索公立医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公立医院主管部门确定院长薪酬水平,与医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比例关系。

  同时,进一步健全医院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化验等收入挂钩

  在相关领域的改革方面,方案规定,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应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护理、老年病和临终关怀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此外,要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待遇,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兰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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