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宅地下停车位也可办产权证并出售(图)

26.08.2016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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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市政府相关会议上了解到,《沈阳市住宅配套地下停车位建设用地管理及产权登记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其中明确规定,住宅配建的地下停车位可以与房屋同步预售。今后,地下停车位也能和房屋一样拥有独立产权,并进行出售、转让和资金抵押。住宅地下停车位一直以来只租不售、办不了产权证的状况有望改变。

   地下停车位可同步预售

  根据此次出台的《意见》要求,住宅配建地下停车位要优先满足项目业主需要,开发单位要根据地下停车位的建设情况确定销售方案,并且进行公示。住宅配建地下停车位可以与房屋同步预售。开发单位要向房屋销售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具体程序及标准参照《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办理办法执行。

  住宅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按照可售车位为基本单元给予权属登记,单独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登记用途为停车位,使用年限标记为项目主体出让年限,面积标记为套内建筑面积。已拿到产权证的地下停车位,如需要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由当事人自行申请办理。办理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则参照房屋登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但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目前全市地下停车位开发建设和使用情况比较复杂,此次制定的《意见》,适用范围并非全市所有住宅项目地下停车位,而是指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在建(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住宅项目依照相关规定配建的非人防部分的地下停车位(不含地下机械式立体停车位)。

   已入住楼盘停车位也可办产权

  已入住楼盘的业主们,是否也可以办理停车位产权证呢?《意见》中对此也有规定:对于已经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已经完工入住的住宅项目,也可以本着业主自愿申请、“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地下停车位所有权清晰无争议的基础上,补缴相应的出让金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停车位产权登记手续。不过,由于这部分情况相当复杂,补缴出让金的标准以及具体的办理程序,将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出台更加细致的规定。

  而住宅配建地下机械式立体停车位,考虑到产权关系的复杂性,其用地管理、土地供应、销售、产权登记也将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住宅配多少停车位规划时确定

  一栋住宅到底配备多少停车位数合理呢?记者了解到,在住宅项目土地出让时,规划和国土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该项目应配建的地下停车位数量。配建的地下停车位同样按出让方式供地,出让年限与项目主体出让年限保持一致。如果配建的地下停车位不对外销售,也不办理产权登记,则不收取土地出让金。

  尚未对外销售的楼盘,如果开发单位需要申请办理配建停车位销售及产权登记,要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然后到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用地批复手续,并提供经规划部门正式确认的地下各层停车位数量和停车面积,以及人防部门正式确认的人防分摊面积和对应的停车位数量。

  住宅配建地下可销售停车位在核算土地出让金时,原则上按照每个车位15平方米计算(最终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住宅配建地下可销售停车位在补缴土地出让金时,每平方米按下列标准收取:二环以内为市价格委员会确定的该地块地上出让部分起拍价(楼面地价)的15%,二环和三环之间为10%,三环以外为5%。在“招拍挂”过程中,只对地上出让部分参与竞价,地下出让部分不参与竞价。

  对于开发单位超出规划要求建设的地下停车位缴纳出让金标准,按照市价格委员会确定的该地块地上出让部分的起拍价(楼面地价)5%收取。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