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沈阳全市共发生三起电梯一般事故

07.03.2016  08:52

沈阳质监发布2015沈阳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报告

去年全市共发生三起电梯一般事故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2015年度质监工作白皮书,涉及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梯、计量器具、产品标准化和认证、投诉举报等内容。其中的“2015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告”涉及备受沈阳市民关注的电梯安全情况。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就此进行了多方采访。 回顾:2015年三起电梯事故 2015年,全市共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6人。

  事故一:法库县“2·1”电梯坠落一般事故

  2015年2月1日,法库县一小区发生一起特种设备事故。小区一名保安在巡查时,用电梯三角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进行检查,由5号楼一单元某层厅门坠入电梯井道,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经调查,该事故是一起由于使用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引发的一起特种设备一般责任事故。

  事故二:和平区“7·15”华阳大厦电梯坠落一般事故

  2015年7月15日,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的华阳大厦,6号电梯轿厢由27层向1层运行,在轿厢运行到23层左右时电梯运行速度变快,并超速下行,轿厢接近1层时安全钳动作,将轿厢紧急制停,轿厢装修吊顶及照明掉落,轿厢内12名乘客到医院检查,其中,2人手术治疗。经调查,该事故是一起由于维保单位及使用单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从事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引发的一起特种设备一般责任事故。

  事故三:皇姑区“9·5”电梯一般事故

  2015年9月5日,在皇姑区一纸箱厂厂房内,一名外来业务员跌入电梯底坑,爬出底坑时被下行的电梯轿厢与坑壁剪切,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事故电梯失去对坠落危险与剪切的保护功能,是一起由于使用单位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引发的一起特种设备一般责任事故。

  记者了解到,从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来看,主要存在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部分企业不主动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检验等法定义务,未能有效建立实施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