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面整治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28.08.2019  10:00

  8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沈阳市为优化营商环境将全面开展餐饮油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场所未按标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企业超标排放、油烟地排等违法行为。市民如遇问题,可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十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覆盖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铁西区、皇姑区、浑南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辽中区等10个区域,重点整治区域为:浑南区下深沟街沿线、建筑大学北侧、奥体中心周边区域,苏家屯区香杨路河畔一期周边区域、银杏路沿线,沈北新区道义大街与蒲昌路交会处,皇姑区北行商圈周边区域、簋街周边区域,铁西区南五马路至南十马路区域、保工街六马路沿线,大东区中街和大什字街沿线、吉祥市场周边区域,于洪区西江街中海城周边区域、于洪新城周边区域,和平区长白周边区域,沈河区五爱市场周边区域、泉园小区周边区域。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现餐饮服务场所存在以下三种违法行为,将责令其于3日内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的将严格依法处罚,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三类违法行为包括: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未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检验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问题的;现场发现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确定的餐饮服务场所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未按标准运行、未及时清理等导致超标排放问题的;将油烟排入私挖地沟、下水管道等问题的。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提醒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使用并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烟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严禁将油烟排入私挖地沟、下水管道。群众投诉强烈的异味扰民餐饮单位,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装活性炭吸附、紫外光解等除异味装置。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陶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