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交线路设置调整市民有发言权
6月1日,《沈阳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公交企业禁止承包挂靠经营
公交服务质量不稳定,线路之间存在服务质量差异,一直为乘客诟病。据了解,沈阳市目前的13家公交企业性质多样,由于历史原因,尚存挂靠、联营等经营模式,不利于公交行业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经营。为此,《条例》明确,公共汽车客运实行公司化经营,不得采取承包、挂靠、联营、个体等方式经营。
线路设置调整市民有发言权
《条例》规定,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设置、调整,要听取市民和有关方面建议,并在实施前公布。
同时,设置、调整线路,要与现有公交线网相匹配。线路首站或末站周边1公里范围内,要有停车场等固定基础设施条件。
公交线路、走向、车站、车辆配置数量、班次、车型、首末车时间等,均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经营者要无条件执行。车站名称也要由管理部门核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线路经营权不得转让出租质押
《条例》对公交企业准入和线路授予均作出明确规定,由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或者直接授予的方式,确定线路经营企业,经营权期限拟定为8年。期满前,企业要申请延续经营,否则由管理部门无偿收回经营权。
《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允许转让、出租或质押线路经营权。在经营期限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需要变更线路经营权,要报管理部门批准,如擅自变更,管理部门将无偿收回线路经营权。
1.《条例》实施前已承包、挂靠怎么办?
那些在《条例》实施以前就采取了承包、挂靠等方式经营的,在合同期满后,经营者要收回线路经营权,自行购置车辆开展运营。
2.购物场所免费公交咋管理?
《条例》聚焦行业发展新方向,填补立法空白,将购物场所免费公交、城市旅游公交、定制公交、通勤公交等特殊公交形式,纳入管理范围。
3.再遇乘客抢夺方向盘咋处理?
针对前一阶段外地出现的乘客抢夺方向盘、侮辱甚至殴打司乘人员等严重影响公交驾驶安全的情况,《条例》提出,此类情况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如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