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布第二批15条可复制推广创新举措
08.09.2017 15:48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政务办理“最多跑一次”、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9月7日,沈阳市政府公布第二批共15条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可复制推广的创新举措。其中,便企类9条、利民类6条。
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容缺受理”举措,即针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暂时性容忍”办理,对办事群众、企业申请事项予以受理和审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办理时限。
沈阳市工商局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企业登记受理模式,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降低企业行政成本,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便利化。
沈阳市科技局采取东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简化了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科目,取消了科研经费中科研绩效比例限制,对间接费用实行差异化的分配比例,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转化收益奖励最高可达到90%以上。(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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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201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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