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共同缔造试点已进入共建阶段

26.04.2017  20:51

  共同缔造试点已进入共建阶段

  沈阳市政协召开协商论坛全国专家为幸福沈阳出谋划策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兰晓玉报道 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试点已经从“共谋”阶段进入到“共建”阶段。

  昨日,沈阳市政协组织召开幸福沈阳共同缔造协商论坛,相关负责人表示,54个试点社区作为共同缔造的主体,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目前,共同缔造工作已经由共谋阶段进入到了共建阶段,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昨日,来自国内省内的知名专家、学者和沈阳市政协委员在论坛上为幸福沈阳共同缔造建言献策。

  辽宁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邓泉国指出了一种社区常见现象:在现代化花园小区里,公共绿地变成了“私家菜园”,原因就在于居民的生活区域和空间实现了现代化,但行为和心理还停留在传统模式。他认为,社会治理更重要对人的行为和心理进行引导。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傅昌波认为,共同缔造是探索“善治之道”的重要试验。所谓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和管理活动,善治的8项标准体现在:共同参与、厉行法治、决策透明、及时回应、达成共识、平等和包容、实效和效率、问责。他建议,共同缔造的成果应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满意度评估。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原副所长、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戴建中认为,要想提高治理能力,应该尽快出台街道和社区各自的业务台账,厘清二者的职能边界。同时,提高专业社工的资格待遇,推进社工服务职业资格普及,明确职业等级晋升机制。此外,在人才激励上要重点向基层倾斜,在公务员选拔、考核、晋升过程中加大基层服务经验的得分权重。

  沈阳大学副校长、幸福城市研究中心主任王淑梅在发言中阐述,通过比较研究和沈阳市市民幸福状况的调查分析表明,建设幸福沈阳的良好基础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较低的生活成本、不断提高的生活质量、日益完善的公共服务、祥和平安的社会秩序、市民较高的城市归属感。

  沈阳市政协委员、沈河区委副书记杨文凯表示,共同缔造一定要先找到居民的共同利益,实践载体一定要与具象化的群众利益直接挂钩,多做让群众“有感觉”的事,产生共鸣。同时,把工作好坏的评判权交给百姓,积极推行“下考上、民考官”。

   专家把脉

  沈阳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仅十余家

  目前,沈阳市已登记成立的基层社会服务机构有400多家,除了提供院舍照顾服务的50家机构外,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机构只有十多家,这些机构大部分是近两年成立的,机构人员年龄多在21-30岁之间,管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在昨日的协商论坛上,沈阳市政协委员、东北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坚提到了上面这组数字,他指出目前沈阳的社会服务机构基础较薄弱、经验不足、服务评估和监督机制尚不健全。

  李坚建议,应该把一些公益性强、社会需求量大、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的服务项目转移给社会工作机构,例如居家养老、孤残供养、就业帮扶、慈善救助、临终关怀、纠纷调解等等。

  具体来说,首先应该放宽社会组织的注册条件,简化社会组织的登记手续; 设立和配备专项财政资金,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帮助督促社会服务主旨完善内部管理;积极开展人才培训,提高沈阳社工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在监管和管理方面,李坚认为应该准确界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和内容,设立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其次,应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具体采购方式和程序,增加招标的透明度,资质条件、时间限制等问题均应公开;同时还要确定社会服务的质量评估标准,针对不同服务类型,细化评估细则和考核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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