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十项行动计划”提升行政效能
如何高效服务于发展、服务于民生,依靠岗尽其职、人尽其责来杜绝人浮于事现象?记者4月26日获悉,沈阳市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提高行政效能行动计划,通过整合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再造政府系统工作流程、推行失职追究制等有力举措,为实现沈阳在新一轮东北振兴中当先锋、打头阵提供保障。
沈阳市提高行政效能行动计划着重以问题、需求、成果为导向,以提高效率、效能、效益为核心,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具体包括机构职能更加合理、规章制度更加有效、工作流程更加简洁、审批服务更加高效、服务质量更加提升、政务事项更加透明、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干部素质更加专业、工作作风更加优良十个方面。
在优化机构职能、完善规章制度、简化工作流程方面,沈阳市将依法依规制定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整合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解决部门机构重叠、职责交叉、人浮于事等问题;推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形成“按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工作机制;再造政府系统工作流程,提高公文运转速度,杜绝拖延、积压、误办、漏办。
在审批服务、服务质量、政务事项、行政决策方面,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规范涉企收费,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提高中介机构办事效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服务企业、基层和群众事项,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广联动式、一站式工作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全部、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程序、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务事项透明度;建立健全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法定程序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降低决策成本,提高决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