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可生二孩人群仅7.75%明确想生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闻英奇)沈阳市目标人群中仅7.75%明确再要二孩。
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中,沈阳市卫计委公布了全面两孩后沈阳市进行的生育意愿抽样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沈阳目标人群中明确要二孩的比例低于此前全省调查的平均比例。
近3年沈阳新增出生人口
在2.8万至3万人之间
来自沈阳市卫计委的消息显示,2014年3月28日,全市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有8683对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今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据测算,沈阳市全面两孩政策目标人群为36.7954万人,其中40岁以下占54%,40岁以上占46%。
根据2015年沈阳市生育状况和生育意愿抽样调查,目标人群中有7.75%打算再要孩子,62.65%不打算再要孩子,29.6%还没想好。可预测出,沈阳市近3年可能增加的出生人口数量在2.8万人至3万人之间,平均每年多出生人口1万人左右。
而全省全面两孩政策目标人群179.8万人,其中40岁以下的占31%,40岁以上的占69%。根据2015年辽宁省生育状况和生育意愿抽样调查,目标人群中12.8%打算再要孩子,80.3%不打算再要孩子,6.9%还没想好。二者对比,沈阳生育意愿人群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沈阳市出生人口总体水平将比“十二五”期间有所提高,预计相对峰值在2017年达到6.9万人左右,2019年以后随着生育旺盛期妇女人数减少,出生人口数量将逐步回落。
据沈阳统计部门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28.7万人,出生人口5.8086万人。
元旦前生育独生子女
须6月30日前领取独生子女证
根据相关政策,全面两孩后,没有再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
如何界定生育时间与享受政策人群?
据介绍,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此外,“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同时落实独生子女奖励费单位责任。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的奖励由其所在单位执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