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各应急响应部门积极应对“污染天”

19.12.2016  10:05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李海英)12月18日,沈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各应急响应部门继续按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响应措施。

  市委宣传部督导相关媒体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进行持续播报,提醒广大市民做好防护应对。市经信委组织全市22家限产工业企业持续按相应预案实施限产限排。

  市公安交警部门自12月15日12时应急预案启动以来,共查处黄标车126件、重中型货运车辆禁行389台,劝返车辆1146台次,很好的落实了各项交通管控措施,有力地保障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人民平安出行。

  市环保局继续组织全市开展应急执法检查行动。17日,全市已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6车次,检查大气排污企业88家次,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市建委组织市、区两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组成检查组,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巡视督查,二环内共有47个在建施工现场,已停止土石方施工、建筑拆除、砂浆搅拌、残土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全部按照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同时,为环卫工人发放防霾口罩,提醒注意作业安全。

  市执法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执法车辆300余台,对露天堆场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做好防尘覆盖,检查易扬尘物料露天堆场130余处,整改3处。对运输建筑垃圾、煤炭、炉料等散流体车辆进行检查,督促运输业主采取防尘覆盖措施,依法查处散流体运输车辆沿途洒落行为。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教育制止露天焚烧行为。

  市房产局要求各供热单位积极响应,督促各供热单位在不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下,要保证供热锅炉房除尘、脱硫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同时,做好运煤、运渣车辆管理,在二环、三环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限行,不遗撒、盖苫布,进行封闭式运输。

  市气象局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有序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市气象台与辽宁省气象台加密天气会商4次,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空气质量预报会商9次,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3次,大雾黄色预警信号1次,编发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决策气象信息2期。通过传真向市委、市政府和应急办等部门发送信息11次,通过微信向沈阳应急工作群发送信息6次,通过飞信向市委、市政府、市交警等相关部门手机发送服务飞信3600余条次。

  各区县(市)政府按照三级黄色应急响应措施,组织落实了本区域内施工工地的停工、工业企业限产、排污单位应急行政执法检查等各项应急响应措施。通过做好宣传、增加执法人员、加大巡查频次等手段,全面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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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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