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和平华大医院建设项目一次公示
沈阳和平华大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沈阳和平华大医院项目于2015年2月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沈阳和平华大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沈阳中盛三林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人民大众健康服务的专业医疗公司,自2002年起全力进军沈阳医疗市场医疗的行业,专门从事医疗专科项目的服务。拟在沈阳市和平区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康复医学科、妇产科、急诊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工程拟建地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中兴二巷3号,占地面积3800m 2 ,总投资1000万元,计划设置床位35张。
二、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沈阳中盛三林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326111116
联系人:蔡天棋
评价单位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024-24520932
联系人:马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开展公众参与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建设或继续生产?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咨询电话反应有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