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爷丢钱包 全车人“困”近俩小时(图)
8日下午1时40分许,271公交车上大爷丢钱包,全车乘客等了近两个小时后,为宽大爷心,数十名赶时间的乘客自愿被搜包后下车。读者供图
公交车上有人丢了钱包,往往全车乘客等警察前来调查,8日中午,同样的事发生在沈阳271路公交车上。不过这次不同的是,为赶时间,数十位乘客主动打开随身物品让大爷搜查。
车刚启动有人喊“丢包”
8日中午12时20分许,李女士坐上自沈阳站开往炮兵学院方向的271路公交车,可是公交车在惠工广场站刚起步,有人喊“钱包不见了。”
坐在车厢后方的李女士透过人群的缝隙看到一位头发花白的老翁走到司机旁边,随后公交司机便停下了车,并将前后门关闭。
起初车上乘客你一言我一语的问老翁钱包里装了多少钱,可老人声音颤抖着不愿说,嘴里一直念叨着有证件,问他是什么证件也是支支吾吾地回答。公交司机让大家帮忙看看脚下,“已经看了多少遍了,什么都没有,大爷是在哈尔滨路站上的车,这都出来一站地多了,小偷还能在吗?”
全车乘客等一个多小时
大爷拿出手机报警,车上七八十名乘客等待警察前来处理,在得知大爷钱包里就几百块钱,还有一些证件后,乘客不免有些抱怨,“这么冷的天,全车人陪着等,事情都耽搁了。”但在司机的劝说下,车上大多数乘客同意等待,可是即便警察来了,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结果。
记者赶到现场时,这辆公交车车门紧闭,车上的乘客有的将头探出车窗焦急地四处张望,有的则满面怒容。乘客李女士说,自己是去医院给丈夫送午饭的,眼看着时间快到了,还被困在车里动不了。乘客吴先生说,中午请了会儿假办点事,午饭都没吃呢,回单位明显已经迟到了,有乘客丢东西,没办法,只能等着。
二十余人主动接受搜查
民警赶到,一些着急赶时间的乘客提出:“为节约时间,在民警监督下,可以让失主搜身,谁没问题谁离开。”这时,一位年轻男乘客立即打开自己的手提包让大爷搜查,大爷翻着看了一下包内,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后让这位男乘客离开。紧接着的10分钟内,先后有20余人主动接受搜查并离开车厢。期间,一位女乘客说,失主并没有搜身的权利,但因为赶时间,又看大爷这么大岁数,为宽他心,她被迫打开手提包接受搜查。
由于大爷没有明确怀疑对象,为减少耽误其他乘客的时间,民警提议司机先开车,让大爷和闻讯赶来的儿媳妇报案。
一人被偷全车人该等警察吗?
律师:并非法律义务
公交车上丢钱包,乘客是否必须留在车上配合调查?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范成帅认为,公交车上丢东西这一现象很普遍,其他乘客陪同失主等警察来调查也很普遍,但这种陪同是基于其他乘客对失主的同情和理解或是为了自证清白,是自发自愿的行为,并非是法律义务,如若其他乘客不愿意留在现场等待警察来配合调查,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乘客主动提出搜查随身物品配合民警检查,只是优先让民警排查自己的嫌疑,失主在一旁陪同认领,不涉及侵权行为。对于公交司机停车关门等待警察赶来,是因为法律对“公交车上发生涉嫌犯罪行为,车上乘客有义务去配合、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有规定,不涉及侵犯其他乘客权益的问题。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协助警方破案的义务,但是乘客丢失钱包后,强制要求其他乘客留下等待警察的做法不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受到不法侵害时,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但该行为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否则会造成新的权利损害。
乘客自己的钱包丢失,却要其他乘客人身自由受到较长时间限制,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了新的权利损害。在小偷未被查出的情况下,其余乘客如因该乘客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利益受损,可以要求该乘客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