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实施“三调联动”调解家庭纠纷等难点问题
明年上半年,沈阳将完成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行业、专业调解平台的调整和搭建。同时,推进《沈阳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
日前,《沈阳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在制度上明确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
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发布会,市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三调联动”有具体的目标任务: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要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要提高;经过调解的社会矛盾纠纷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出现民转刑命案;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沈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745个,平均每年调解案件1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稳定在97%以上。接下来,在积极预防和及时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日常民间纠纷的基础上,还要积极化解有关征地拆迁、劳动人事、房屋租赁、环境保护、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领域的热点难点纠纷。要积极引入“互联网+人民调解”新理念,努力实现调解案件在线咨询,网上受理、网上调解。
行政调解纠纷主要包括治安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医疗纠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适用行政调解的纠纷。沈阳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市法制办指导市直行政机关办理各类行政调解案件近16000件,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同时,立案查处行政调解不作为、乱作为案件15件。
沈阳市法院成立沈阳市司法调解指导中心,基层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负责两级法院诉调对接、三调联动工作。目前,沈阳市两级法院已全部建立诉调对接,诉前联调等多元化运行平台,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民间借贷、消费者权益、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劳动争议、普通商事等适宜诉前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由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进行非诉讼调解,鼓励、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兰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