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富翁去世 女儿、后妈对簿公堂

28.05.2015  14:51

  李伟有自己的公司,还在国内有几套房产,身家千万。

  李伟去世后,留下一份遗嘱,后老伴和女儿因此对簿公堂,争夺他的遗产。

  1994年,李伟和刘莉登记再婚,此前他有一个女儿李琳。婚后,他们在沈阳买了一套约240万元的别墅,还在大连买了一套近215万元的房子。2003年,李伟成立了一家公司,成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占地3800多平,他占90%的股份。但在三年后,公司被吊销,公司所在地拆迁后获得动迁款780余万元。2009年,李伟因肾癌导致呼吸循环衰竭去世。

  2010年,李琳一方向刘莉出示了李伟去世前留下的遗嘱,遗嘱对公司等进行了分配,“将公司全部财产的管理、经营和处理权交给李琳……”2011年7月,刘莉将李琳起诉到法院,称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按比例继承遗产。

  2013年1月,法院判决此案后,李琳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1月,法院将此案发回重审。2014年12月,法院重审判决沈阳的房子、轿车归刘莉所有,她给李琳继承房屋差价款及车辆折价款,共计15万余元。大连的房子归李琳所有;公司90%的股份每人一半。宣判后,刘莉不服,提出上诉。

  今年3月,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定,李伟始终参与并最终决定了遗嘱内容,在最终确认的打印遗嘱上签字并按指印,形式上存在瑕疵,但不能否定其生前有将个人财产(包括股权)交给李琳继承的意愿,内容明确、具体。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无效。当遗嘱形式强制与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之间产生冲突时,应以真实意思优先,所以认定遗嘱合法有效。

  昨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已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