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对新建普通住宅供水供气建设费用限价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于海)5月17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月8日起,沈阳各供水、燃气企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园区内供水工程费不得高于5730元/户,其中,工程建设费不高于2353元/户,运行维护费不高于3377元/户;供气工程费不得高于4772元/户,其中,工程建设费不高于2670元/户,运行维护费不高于2102元/户。且规定各供水、燃气企业向开发建设单位一次性收取工程费、设计费、监理费和燃气企业收取的调压设施建设费,除此之外,不得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其他费用。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最高限价政策的制定是沈阳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中垄断性服务行业涉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旨在规范供水、燃气垄断企业涉企工程建设收费行为,防止供水、燃气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对配套工程建设要价超出合理区间,保护开发建设单位合法权益,进一步降低开发企业在沈投资建设成本。
据了解,收费标准中所称的普通商品住宅是指除别墅、洋房及超高层住宅以外的商品住宅。供水工程费是指建筑红线至单元门前进户阀门范围内包括二次加压设施建设的给水管网工程建设费和全周期(50年)二次加压托管费;供气工程费是指建筑红线至灶前范围内燃气管网工程建设费和全周期(50年)红线内管网抽换改造及户表更换费,不含燃气调压设施建设费。
沈阳燃气集团3月1日起已预执行了供气工程费的收费标准,截至5月8日,已签约开发项目57个,涉及户数4.72万户,与2016年同期相比,为开发建设单位节省燃气工程建设资金成本约1.04亿元。规范供气工程费收费标准印发执行后,沈阳燃气集团预计年底前签约民用燃气开发项目150个,涉及普通住宅用户13万户,为开发建设单位节省资金3亿元。规范供水工程费收费标准印发执行后,沈阳水务集团预计年底前签订合同30项,涉及普通住宅4.23万户,预计将为开发建设单位节省资金325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