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建分性别统计体系 监测女性发展
29.09.2015 11:09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下月将正式实施
沈阳将建分性别统计体系 监测女性发展
沈阳市出台了首例维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昨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条例》共22条,是对《妇女法》等上位法进行补充和细化。
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体系,将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性别统计数据纳入指标体系,定期监测妇女发展状况,并作出科学评估。
性别统计在我国始于1997年,但由于缺少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决策层普遍缺乏性别意识,这项工作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辽宁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三级研究员、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冯昀说:“建立分性别统计制度能够帮助政府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估男女两性在社会发展中的现状。如妇女是否获得公平、公正的发展机会,是否公平、公正地获得公共资源等,从而使政府管理更加精细、公平和有效,使‘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得以真正体现。”
此外,《条例》中还有不少亮点。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一次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商场和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管理或者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应当在其管理或者经营的适当区域内设立母婴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女职工更衣室,为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或者指定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庇护场所,为其提供庇护和其他必要的临时性救助,等等。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29.09.201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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