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试点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 沈阳市民将率先享受到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优惠政策带来的福利。
昨日,记者获悉,沈阳已被确定为辽宁省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优惠政策试点城市。“这一政策实施将惠及沈阳市900万劳动人口,减少个人所得税约3645万元,占个人所得税缴税总额的0.78%。 ”辽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称。
按年均2400元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国务院5月6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运用更多资源更好保障民生。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委5月份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称,要求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哪些人买哪些保险可享税收优惠?
据了解,适用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未来什么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按照通知要求,符合规定的产品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
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
健康险在我国总保费中仅占8%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我们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用税后收入,此次个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将在税前扣除,可以少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从而通过税前扣除来降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成本,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消费意愿,扶持和培育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587亿元,同比增长41%。但健康险在我国保险总保费中占比仅为8%,远低于美国40%的水平,健康险人均保费仅为116元,也远低于美国的1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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