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居住证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16年1月1日,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近日,沈阳市公安局出台了《沈阳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9月12日起,沈阳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居住证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怎样在沈阳办理居住证?看了下面的介绍就能一目了然。
居住证的作用?
居住证持有人凭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办证权利。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持居住证和户口簿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业务的,可持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材料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什么人可以办理居住证?
《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居住证签注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年限的证明。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内,居住证持有人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居住证的流程是什么?
我市非沈阳市户籍的流动人口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
居住半年以上: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认定标准为在社区警务平台登记半年以上。
合法稳定就业:指凡大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的。
连续就读: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李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