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建委获悉,日前沈阳市建委和市城建局印发《沈阳市2015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沈阳市“史上”最严格的建筑质量安全规定。
《意见》中明确对施工企业未按标准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000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20000元罚款;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将该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