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与高校院所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3月25日,记者获悉,根据最新出台的《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沈阳将全面促进高校院所与沈阳协同创新、全面构建激励机制、加快完善承接配套、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促进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沈阳建立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机制,以创新需求为导向,根据高校院所的特色特点,支持10个重大创新平台。支持各县(市)区与高校院所共同投入物理空间,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或联合实验室。
为提升成果转化活力,沈阳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产权激励,允许开展职务发明所有权改革探索,鼓励高校院所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70%以上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或投资机构联合建立中试熟化平台。
在提升高校院所的成果承接能力方面,沈阳市以企业为主体,持续推进技术攻关和“双百工程”。同时,开展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建立全市重大创新产品目录,实行市场化发布机制。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压缩机、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实体化运作。
为完善高校院所的转化配套体系、强化高校院所的转化服务体系,沈阳市加快推进“沈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沈阳企业征信平台”两个平台建设;组建沈阳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高校院所建设“双创”载体,对其中的技术服务、中试平台、仪器设备投入予以补助;运营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强化东北科技大市场的服务机制,加强对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的评价,每年择优支持20家技术转移机构。
按照计划,到2022年,沈阳市研究开发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3.3%;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到150家;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50亿元。为确保目标顺利实现,沈阳市确定了17项重点工作任务,逐条进行细化和分解,形成任务清单,完善工作监督机制。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