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第一例

28.01.2015  07:31

  胳膊摔骨折了,医院却说“没啥事,就是扭了”,结果耽误了治疗,胳膊伸不直了。经过调解,患者接受了万元赔偿。这起纠纷,成为沈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一个月来,调解成功的首个案例。

  骨折被误诊患者通过调解获赔万元

  2014年12月10日,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力图通过医疗责任保险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医疗纠纷。“去年年末,一位患者向我们求助称,他的手摔伤后被一家医院诊断为扭筋。可医治过后,手并没有好转,反而伸不直了。经过其他两家医院的诊断,患者被确诊为陈旧性骨折。”调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院方和患者对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委员会进行了调解。“调解很成功,赔偿一万元,患者比较满意。”

  医疗纠纷调解需要先提申请

  据了解,近年来,沈阳市每年发生医患纠纷约2000余起。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发生在沈阳地域辖区范围内的医疗纠纷。

  “有调解意向的市民可以前来委员会填写书面申请表后,委员会对该医疗纠纷进行受理登记。当事件立案后,对该医疗纠纷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院方和申请人在委员会进行开庭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签写调解协议书,委员会也将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回访,监督双方是否履行协议书内的内容。”同时,该负责人表示,由于部分医疗纠纷发生时间久远,申请人没有证据,此类纠纷很难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建议申请人走司法程序,进行行政裁决。”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方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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