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计委:明年将迎来出生人口相对峰值
5月16日,沈阳市卫计委发布了沈阳计划生育相关情况。数据显示,明年将迎来出生人口相对峰值;超六成目标人群不打算要二孩;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增加7天婚假。
明年将迎来出生人口相对峰值
数据显示,2014年3月28日,沈阳市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8683对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
2016年1月1日,沈阳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据测算,沈阳市全面两孩政策目标人群为36.7954万人,目标人群中有62.65%不打算再要孩子。预测沈阳市近3年可能增加的出生人口数量在2.8万人至3万人之间,平均每年多出生人口1万人左右。沈阳市出生人口总体水平将比“十二五”期间有所提高,预计相对峰值在2017年达到6.9万人左右,2019年以后随着生育旺盛期妇女数减少,出生人口数量将逐步回落。
据沈阳统计部门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28.7万人,出生人口5.8086万人,出生率7.51%。;死亡人口5.1666万人,死亡率6.6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83%。。高于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
婚假增加7天产假增加60天
据了解,沈阳还扩大了晚婚假的适用对象。增加婚假7日的适用对象由晚婚职工扩大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同时延长生育假。“符合规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待遇有所变化。已享受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规定获得扶助。“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没有再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
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申请补领新证;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独生子女奖励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违法生育二孩征收社会抚养费
此外,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对于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实行审批制度。2016年1月1日前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市卫计委为落实简政放权和便民服务的要求,将再生育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樊华袁野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