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布新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08.07.2016  20:05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兰晓玉报道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大范围供水危机时,沈阳市将发布城区供水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储备应急用水准备,有关部门要做好应急供水准备。

  近日,沈阳市印发修订版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预案》要求,当发生供水危机时,相关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城乡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水源;采取行政区域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监测,最大程度保证城市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及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与2012年的版本相比,新《预案》对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警级别认定更为细化,应对措施更加明确。

  沈阳共划分7个涝区32个涝片

  沈阳市涝区划分为辽干北部右岸、辽干中部右岸、辽干中部左岸、绕阳河右岸、浑河左岸、浑河右岸、太子河等7个四级涝区,在此基础上划分为公河康平、公河法库、秀水河康平、秀水河法库等32个五级涝片。根据降雨情况和水情预报,必要时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转移财产。

  当出现渍涝灾害时,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最大限度减轻渍涝对农作物生长造成的危害,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8月连续超50天无有效降雨启动干旱Ⅰ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发布干旱Ⅰ级预警:全市或区域内大面积3-5月、9-11月连续超过7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者6-8月连续超过5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全市或区域内大面积某时段30天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小于等于-95%,且涵盖该时段90天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小于等于-80%;全市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65%,特大干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30%,且全市农业旱情指数达到一定值;全市农村人口因旱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等于30%;全市城市干旱缺水率大于等于30%。

  针对特大干旱,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经同级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发布预警后24小时内派专家组、抗旱检查组、督导组,赴受旱地区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水价、应急调水、应急送水及人工增雨作业等。

  同时,市、区县(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抗旱值班,每日统计报送旱情、灾情及抗灾行动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

  大河干流可能发生特大洪水时发布Ⅰ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发布洪水Ⅰ级预警:1条大型河流(辽河、浑河、绕阳河、柳河)干流可能发生特大洪水;两条以上中型河流(蒲河、秀水河、北沙河、养息牧河)干流可能发生特大洪水;大型河流重要河段或县级以上城市主要防洪堤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大型水库(石佛寺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群体性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洪水灾害。

  当重要河流洪水位持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道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实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

  浑南沈北苏家屯是山洪易发区

  沈阳市山洪灾害易发区分布在浑南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法库县。山洪灾害易发地区要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降雨期间要加密观测和巡视。每个乡镇、村、组和有关单位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

  按照要求,入汛后,各区、县(市)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规划国土、水利等有关部门对易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山村进行调查摸底,必要时对陡坡危害做勘测分析,认真编制防御预案。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要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