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行动的指导意见》
3月2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行动的指导意见》;听取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北京市与沈阳市对口合作情况等方面的汇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蒙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雷锋精神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让雷锋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世世代代弘扬下去。辽宁是雷锋的第二故乡,沈阳是雷锋活动的主要地区,雷锋精神在沈阳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和广泛的人格认同。当前,沈阳正处在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作支撑。我们要继承好、发扬好雷锋精神,让雷锋精神成为沈阳的城市精神,引领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凝聚智慧力量,共建幸福沈阳,为沈阳实现全面振兴注入更加强大的精神动力。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全面弘扬雷锋精神,推动雷锋精神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进家庭,让雷锋精神融入思想、深入人心。要结合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积极搭建更加丰富的载体,切实把群众发动起来,真正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大力选树宣传学雷锋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抓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启动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大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认真落实责任,全面强化监管,加强源头治理,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要牢牢抓住北京市与沈阳市对口合作的重大机遇,切实在人才、市场、政策、科技、资源、平台等方面加强对接,着力做好干部人才交流培训工作,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沈宗河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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