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将确立绿色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

30.09.2016  18:12

  9月29日,沈阳城市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市建委针对全市施工现场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升级”强化对房建、市政、地铁、管网、拆迁等施工现场的管理,确立沈阳绿色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

  金廊沿线工地围挡不低于4米

  此次专项整治中,市建委要求,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钢骨架广告式围挡,实行封闭管理,防止扬尘蔓延。其中,围挡高度不得低于3米,金廊沿线不低于4米,不得有污损或破损。

  同时,各建筑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搅拌混凝土砂浆,严禁高空抛掷建筑垃圾,不得现场焚烧废弃物,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设立环保垃圾袋专区,配备环保垃圾袋。所有建筑垃圾、地面灰尘等必须清理干净、装袋运走。垃圾装袋后在48小时内未能及时运走的,还要在建筑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

  施工现场出入口须设车辆清洗装置,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防止泥土沾上车轮。工地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土上路。

  工地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针对此次扬尘整治行动,市建委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事前防治、事中处置、事后控制,进行全程控制管理。

  施工现场事先必须做好防尘措施,中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在提供的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中,应包含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否则将不允许施工。

  强化动态监管。推行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主干道、材料渣土堆场、基础基坑等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全方位、24小时动态监管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

  畅通群众、社会、舆论监督渠道

  对于此次施工现场的专项整治,市建委将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多层次的督查考核评比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畅通群众、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建委要求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拆除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目前,市建委已同这些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如出问题将进行追责。

  特别是对市民关注的施工扬尘问题,如发现未按标准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将该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建委将确立沈阳绿色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目前已与中建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要求其在沈阳建设绿色施工标准化工地示范区,力争短时间内使沈阳施工现场达到国家绿色施工标准。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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