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剑指“五大顽疾”
按照方案,沈阳市将着力开展五个专项整治行动。
政务服务窗口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当前,集中重点整治吃拿卡要问题。
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
着重检查执法部门执法程序不完善、操作流程不明确、自由裁量权不细化等问题。着力整治超越法定职权及职责分工擅自执法检查或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行为;着力整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继续或变相使用已废止或修改的收费项目,违规收取各种费用行为,着力整治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当前,集中重点整治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
垄断性服务行业涉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检查服务行业企业收费不规范、不便利,流程不简明、不公开,相对其他省市存在收费过高或造成缴费主体负担过重问题;着力整治垄断行业项目配套费用高、不议价、工期难以保证等问题。当前,集中重点整治燃气、自来水、供暖收费过高问题。
政府和企业失信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整治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工程款问题;应由政府负责的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配套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政府现行便企利民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政府招商承诺不兑现、净地不净等问题;未兑现诚信企业守信联合激励等行为;未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等行为。当前,集中重点整治政府拖欠工程款、拆迁款问题。
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整治落实企业迁移政策不到位、擅自设置附加条件限制正常迁移的行为;违反属地原则吸引外区企业到本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互拉税源的行为;影响要素流动等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当前,集中重点整治擅自设置附加条件限制正常迁移的行为。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郭宏颖、张弛)12月8日,市政府下发《沈阳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即日起,沈阳市将围绕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垄断性行业涉企服务效能低、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政府和企业失信的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全面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
市政府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并组成五个专项行动组,分三个阶段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从即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为全面动员阶段;
■从2017年1月1日起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方案及各自工作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做到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按照属地、属事原则,交由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挂单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逐一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组和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将结合整治重点,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推进整改落实;
■从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建章立制阶段,我市将在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全市性窗口服务标准、行政执法规范、反垄断管理制度、企业正常跨区迁移实施细则及诚信失信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诉求受理、交办、整改、反馈工作长效机制。
市政府提出,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将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及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的,将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