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出台39项措施助力快递企业发展

26.07.2018  13:11

  近日,在沈阳局的积极参与协调下,《沈阳市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8〕88号)正式出台。沈阳市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深化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等七方面入手,实施39项具体措施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物流(快递)园区、3000万元以上的物流(快递)企业、2000万元以上的配送中心和冷链物流(快递)企业,按不高于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或贴息,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未新增土地、利用闲置厂房从事物流业务的物流(快递)企业以及物联网技术应用,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支持环节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或贴息,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是重点支持物联网和自动化技术集成。现代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系统集成平台、服务制造业的第三方物流运营和供应链管理技术类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企业所在区、县(市)一次性给予20万元配套资助。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在沈阳市注册成立、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

  目前,沈阳局已将该文件传达到全市快递企业,指导更多企业用好用活政策,助力快递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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