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公告(四)
2月2日-2月3日,我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确诊病例情况及行程轨迹
1.患者谢某某,男,39岁,河北邯郸某洗浴中心业主,沈阳现住址:法库县柏家沟镇刘大沟村
患者自述发病前1月10日-1月19日曾在南京、浙江萧县、大连、石家庄、邯郸、呼和浩特、沈阳、通辽等多地停留。期间1月13日上午8点30分乘高铁G47次从大连北站到沈阳北站(05车厢06D),13日晚在雅致永乐汇商务会馆住宿(和平区南六马路1号);1月14日上午7点40分乘首都航空JD52221离沈(沈阳到石家庄);1月18日下午16点乘飞机(航班号:DR6562)从呼和浩特到沈阳,1月18日晚入住在沈阳北站附近汉庭酒店(沈河区惠工东一街25号);1月19日下午乘C1118次火车离沈(沈阳至通辽);1月20日由通辽返回沈阳后在SK客运站下午2点30分坐客车后坐出租车返回法库县父母家中(法库县柏家沟镇刘大沟村);1月21日带父母到华溪绿洲洗浴中心(法库县小东南街)洗浴后到家附近的北街农贸市场、大明市场买菜;1月22日在家休息未出行;1月23日到同村朋友家交谈1小时后,出现发热症状。1月23日在亲属家聚餐共11人(聚餐过程中所有密切接触者都已找到并已经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24日在家未出行;1月25日在亲属家聚餐共10人(聚餐过程中所有密切接触者都已找到并已经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月25日在家接待了铁岭来的朋友。1月26日-30日期间在家未出行;1月31日坐出租车到法库县中心医院门诊就诊,后乘同一出租车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就诊,后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在此期间患者和出租车司机全程佩戴口罩。
2.患者丁某某,男,39岁,现住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经济开发区彰驿镇前庙村。
患者自述与家人于1月25日由湖北应城自驾经河南1月26日到达沈阳,随后在自家工厂(铁西经济开发区彰驿镇前庙村)自我隔离未出门;1月30日晚19时发热,由120急救车运送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滑翔院区发热门诊就诊(未诊断为疑似病例),之后到医院附近方达康药房购药,坐出租车返回铁西彰驿家中未出门;2月1日16时发热情况严重,再次由120救护车辆运送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滑翔院区就诊,进行隔离治疗。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与患者接触后,暂不要外出,减少与家人接触,从与患者接触之日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4.请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要参加大型聚会、大型婚礼,不要去公共场所。健康无小事,生命更可贵!不要贪图一时之快,增加自己及亲友感染风险。
5.希望广大市民若发现从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返沈来沈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您的家人、公众和社会负责。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