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沈阳市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征求修改意见的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农经委起草了《沈阳市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现公开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欢迎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请于1月18日前传真至市农经委,传真:22898161。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
沈阳市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12月
目 录
一、总体要求---------------------------------------1
二、发展目标---------------------------------------2
三、发展布局---------------------------------------3
(一)区域布局
(二)产业布局
(三)园区布局
四、主要任务---------------------------------------8
(一)着力实施基础设施升级工程
(二)着力实施产业结构调优工程
(三)着力实施精深加工集聚工程
(四)着力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五)着力实施农业品牌创建工程
(六)着力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工程
(七)着力实施农业双新双创工程
五、保障措施----------------------------------------21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扶持政策
(三)抓好招商引资
(四)深化农村改革
(五)强化督导宣传
沈阳市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一带五基地”规划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16〕15号)精神,结合沈阳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沈阳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为引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三区”为载体,全面推进“六园区、六基地”建设,实施“七大工程”,大力发展“三高”型都市农业,不断强化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稳步提高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竞争优势,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持续带动农民稳定增收和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市场化的东北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之路,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具有沈阳特色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三高”型都市农业发展处于东北地区领先水平,“三大”农业生产核心区示范带动效应初步显现,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9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75%以上,地产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等鲜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保持在97%左右,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稳定在3%左右。到2030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35年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50年农业现代化水平居全国前列。
1.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构建。高端精品、高效特色、高产生态型都市农业发展处于东北地区领先水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5亿斤左右;蔬菜、果品产量分别超过400万吨、20万吨;畜牧业和渔业产值分别占农业总产值的44%、5%以上。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加快,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以上,精深加工比例达50%以上;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蓬勃发展。
2.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全面加强。以高标准农田为基础、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支撑的产能保障格局基本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目标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达95%;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90%以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超过52%;农业增长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75%以上;地产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等鲜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保持在97%左右。
3.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显著优化。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发展,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达到40%,畜禽、水产养殖规模化率达6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壮大,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达到3000人以上,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总量突破10000家,农业龙头企业超过200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40%以上,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有效推广。
三、发展布局
(一)区域布局
1.粮食生产核心区。将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等产粮大县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土地平整、土质肥沃、相对集中连片、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划定为玉米、水稻等粮食生产核心区,涵盖乡镇62个、面积300万亩以上,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在规划范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面普及中高端型、全产业链的大型优质农业装备,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到2020年,高标准农田面积稳步增加,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水稻机插率达90%以上,玉米机收率达80%以上。
2.蔬菜生产核心区。将新民、辽中等主要蔬菜产区具有一定种植规模、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适宜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的区域划定为蔬菜生产核心区,涵盖乡镇18个,以提高优质蔬菜生产能力和加工转化率为主线,建设高标准设施和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引进和培育大型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蔬菜品牌。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面积达20万亩,蔬菜加工率达30%,规模化生产企业质量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数量达125个。
3.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以新民、法库、康平、辽中等区域为重点,将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花生、西瓜、甜瓜、葡萄、树莓、草莓、花卉、红干椒、杂粮、寒富苹果等十大特色作物基地划定为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涵盖乡镇38个,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禀赋,加强技术支撑,发挥品牌引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到2020年,全市十大特色作物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培育1-2个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知名主导产业。
(二)产业布局
1.粮油生产基地。以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为重点区域,建设水稻、玉米、大豆等绿色粮油高产示范基地,依托中粮集团、沈粮集团等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开发优质稻米、玉米油、稻米油、精炼油等产品,积极开发副产品综合利用,打造成为全国重点粮油加工基地。
2.饲料生产基地。以法库县、康平县、沈北新区、于洪区为重点区域,推进实施“粮改饲”试点,依托以禾丰、波尔莱特等为代表的本地民营企业,以巴斯夫、正大等为代表的中外合资企业,以希杰等为代表的外资企业,以通威、希望等为代表的外埠知名企业,着重开发和生产配方饲料、专用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以扶优做强、提质增效为发展原则,打造北方地区最大的饲料产业集散地。
3.畜禽生产基地。以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为重点区域,建设生猪、肉鸡、肉牛等优势产业基地,推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扶持华美畜禽、冠卓牧业、成达牧业等大型肉禽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逐步扩大冷鲜、速冻、熟食产品规模,积极开发毛、骨、血、内脏等副产物加工,逐步建成北方地区最大的禽肉加工基地和重要的畜肉加工基地。
4.乳品生产基地。以沈北新区、法库县、康平县为重点区域,推进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扩大优质牧草种植规模,支持乳品加工企业全产业链建设,发展常温奶、巴氏杀菌乳、酸奶等液态奶、干酪、乳清粉等产品,积极研发适合中国婴幼儿的产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
5.果蔬生产基地。利用我市丰富的寒富苹果、苹果梨、葡萄、蔬菜等果蔬资源,引进国内外大型果蔬加工企业,开发果蔬饮料、新型果蔬膨化脆片、速冻果蔬制品及副产物深加工产品。在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重点发展以寒富苹果为原料的果品保鲜、贮藏和加工,在浑南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和法库县重点发展以树莓、葡萄、大果榛子为原料的浆果和干坚果贮藏与加工,在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重点发展以菊苣、白菜、辣椒、西红柿等蔬菜为原料的净菜加工、冷链配送、精深加工,在于洪区、康平县和辽中区重点发展食用菌、鲜食玉米等为原料的特色产品加工。
6.渔业生产基地。以新民市、辽中区、康平县为重点区域,推进健康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积极实施水产种质改良工程,继续做强鲤鱼、鲫鱼、鲢鳙鱼和鲶鱼等优势特色水产品,大力推进淡水鱼加工项目建设。
(三)园区布局
1.沈北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位于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96.6平方公里,是全国最大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食品和生物医药两大产业,建设食药并举的产业之城、宜居宜业的生态之城。力争2020年入驻企业300户以上,实现产值400亿元。
2.法库孟家绿色食品加工园区。位于法库县孟家镇203线公路两侧,南起桃山,北至康法交界处,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绿色休闲食品、农业生物科技、万亩有机设施农业和传统酿造基酒等四个产业区。力争2020年入驻企业20户,实现产值9亿元。
3.康平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位于康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依托当地绿色有机农产品资源,重点培育金针菇、富硒木耳、航天蔬菜、花卉、水果等高品质农产品产业,打造中国菌都。力争2020年入驻企业22户,实现产值10亿元。
4.新民大民屯农产品加工园区。位于新民市大民屯镇、张家屯镇区域内,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发展蔬菜、粮油、饲料加工业及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打造酸菜加工、蔬菜出口、大米加工等多个产业园。力争2020年入驻企业52户,实现产值55亿元。
5.辽中精细农产品加工园区。位于辽中区满都户镇,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粮油、果蔬、肉制品、禽蛋等农产品加工业,建设集加工、物流、科研、信息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特色园区。力争2020年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10户,实现产值5亿元。
6.于洪光辉农产品加工园区。位于于洪区光辉、平罗及马三家街道,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目前核心区已入驻农事企业4户,实现产值1.6亿元,着力发展果蔬深加工、生物研发、康体保健、食品饮料、优质稻米加工和物流等产业,努力打造粮油、食品保健品、生物医药等六大集聚区。力争2020年入驻企业16户,实现产值6亿元。
四、主要任务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实施现代农业生产七项重点工程。
(一)着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以农业生产核心区建设为切入点,整合项目、资金、技术,因地、因产业、因作物精准施策,打造生产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的粮食、蔬菜、特色作物等农业生产核心区,夯实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基础。
1.持续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1010万亩耕地红线。以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林网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5亿斤。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稳步开展酸化、盐碱化、沙化耕地综合治理和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土壤肥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等建设。实施粮油高产创建工程,新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25个以上。大力发展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3万亩。(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发改委、规划国土局、水利局、财政局,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2.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探索制定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作业标准,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提升集成配套农业机械化技术供给能力。重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大幅增加中高端型、全产业链的优质农机装备供给。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高效复式、安全可靠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具,确保玉米、水稻综合机械化率每年各提升1个百分点、0.5个百分点,花生机播机收率分别达90%、85%,全市农机总动力达400万千瓦,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3.加强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大力推进粮食仓储物流发展,重点支持我市粮食主产区、加工区和北粮南运中转通道的仓储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北粮南运”主通道海陆联运和铁路直达运输能力。大力推进各类粮食现货批发市场发展,重点支持现有骨干粮食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完善服务功能,扩大市场规模。全市建成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粮食产业园区12个,粮食仓容达920万吨,原粮“四散”化率达7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经委、服务业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二)着力实施产业结构调优工程。坚持高端精品、高效特色、高产生态型都市农业发展方向,继续推进以减玉米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不断优化绿色林果产业结构,切实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推进种植业结构优化升级。开展“粮改饲”试点,推动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结构发展,在沈北、法库、康平等区县推广青贮专用玉米及优质牧草种植面积达15万亩。实施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每年新建改造高标准设施农业面积达1000亩,设施蔬菜产量达200万吨以上,设施蔬菜产量达蔬菜总产量40%以上。发展高效特色农业,高效特色作物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合理调减非优势区玉米种植面积,完成调减总面积15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5.推进畜牧业结构优化升级。稳定生猪和家禽生产,积极推进肉牛、奶牛、羊等优质特色草食畜牧业,发展驴养殖等特色品种。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优质特色畜禽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辽中肉牛、法库奶牛、康平生猪和新民蛋鸡等示范区建设。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秸秆青(黄)贮窖等项目建设,引导散养户逐步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支持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养殖基地,每年新建、改建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畜禽养殖场3个,不断提高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水平。加强畜牧业繁育体系建设,持续提高种畜禽质量水平,到2020年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6.推进渔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推广渔业健康养殖技术,加快推进设施渔业建设,每年新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个,到2020年建成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0家。着力推进水产种质体系建设,在稳定常规品种繁育的基础上,增加丁桂鱼、鲈鱼、鲟鱼等名优新品种繁育,到2020年确保主导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达70%以上。继续做强鲤鱼、鲫鱼、鲢鳙鱼和鲶鱼等优势特色水产品,大力推进淡水鱼加工项目建设,扶持沈阳绿生水产养殖场依托“大笨鱼”品牌,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力争到2020年实现优势特色品种产量达到12万吨,产值14亿元。(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7.推进林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营造景观生态林15万亩。培育杨树大径材林,重点在新民、辽中等地发展培育杨树大径材林2万亩。全力推进寒富苹果产业化进程,打造新民市新农村乡寒富苹果综合旅游区,根据全市寒富苹果栽培面积和产量情况,以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为重点,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规划和建设寒富苹果生产示范园。大力发展果树种苗繁育,支持浑南、于洪、新民和法库等地区建设寒富苹果、葡萄和树莓等品种苗木繁育基地和供应中心。建设果业质量追溯体系,水果标准化覆盖率达75%以上,建设现代栽培技术示范园7个。(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三)着力实施精深加工集聚工程。以农业生产核心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依托,引导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打造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粮油、饲料、畜禽、乳品等四大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水产品、果蔬、蛹虫草等新兴产业。
8.加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辽中区为重点区域,发展以蔬菜、水果和薯类为主的产地初加工,集中连片建设一批产地初加工设施。继续加大沈北辉山、法库孟家等6个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新民市、辽中区、浑南区等在建园区的建设进度,完善沈北新区、法库县、康平县等已建园区的各项配套设施,强化园区的承载和运营能力。支持新民市、辽中区等园区积极探索和开展专业化企业运营模式,有效解决园区在开发建设中存在的资金问题。继续实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各园区核心区要实现“七通一平”。(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9.加快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根据各地区资源优势,着重发展优势产业。在康平县、法库县重点建设以玉米、大豆、杂粮、牛奶为原料的粮油、乳制品生产加工基地,在辽中区、新民市重点建设以玉米、蔬菜、水果为原料的饲料、果蔬生产加工基地,在苏家屯区、沈北新区重点建设以水稻、畜禽为原料的稻米、肉禽生产加工基地,在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重点建设以传统主食品、豆制品、休闲食品等为主的食品加工基地和农产品冷藏物流集散区,在于洪区重点建设蛹虫草生产和加工基地。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稳居全市主要支柱产业第二位,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建成全国乃至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10.加快集聚区龙头企业培育。支持中粮集团、沈粮集团等重点龙头企业拓展粮油精深加工领域,开发优质稻米、玉米油、精炼油等产品,带动绿色、有机稻米及其它粮油作物产业发展。着力扶持昊明禽业、恒丰源肉业、鑫金肉业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建成北方地区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带动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基地建设。支持禾丰、大成、正大、希杰等龙头企业扩大规模,建设全国最大的饲料生产基地。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等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200户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以上,精深加工比例达5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11.加强集聚区服务平台建设。以“一个园区、一个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一套扶持政策体系”的方式,构建专业服务网络,搭建融资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以及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人才、融资、技术对接等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投资环境,逐步打造管理机构健全、区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功能设施完备、集群效应显著的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四)着力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创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推进农业与电子商务、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
12.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自建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互助服务,探索成员相互入股、组建新主体等联结方式,培育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等地,依托粮食生产核心区大力发展玉米、水稻种植、加工及仓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三产融合经营模式,依托蔬菜生产核心区发展蔬菜种植、产地初加工及酸菜工厂化生产、仓储物流于一体的三产融合经营模式,依托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积极发展花生、草莓、花卉等10个品种的特色作物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三产融合经营模式。(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13.建设产业融合田园综合体。实施农家乐建设改造工程,择优选定和打造百个农家乐品牌,打造十大特色乡村旅游示范村,推动旅游特色村屯园区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推动浑南区、沈北新区等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提档升级,构建乡村旅游连片开发试点,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要素协调发展,重点打造休闲农业特色村10个、休闲农业示范园区50个,建设旅游特色小镇20个,培育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点30个,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5个,休闲农业年接待人次达500万人,建成全国知名的农业休闲观光名城。(责任单位:市农经委、旅游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五)着力实施农业品牌创建工程。立足区域资源、突出产业特色,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组织化、产业化优势,打造一批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全面提升“沈阳造”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14.加强特色品牌培育。持续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区创建农产品品牌,深入实施《沈阳市打造十大农业品牌实施方案》,优先打造大米、寒富苹果、杂粮、食用菌、西瓜、西芹、畜禽产品、豆制品等农业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提升品牌形象的价值认同。2018年计划形成“沈阳大米”品牌打造模板,并以此为基础,逐个推进其他农业品牌建设,最终形成“市级公用农业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品牌建设框架体系。到2020年,农业品牌价值达到20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15.加强品牌管理和保护。建立农业品牌数据库,根据各品牌质量控制中的技术运用、产量产值、市场营销、宣传推介、品牌申报、企业运行、认证情况等进行前景分析和规划。制定农业品牌和品牌企业评价标准,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申报国家区域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及辽宁名牌农产品、沈阳名牌产品。通过编列农业标准化发展专项经费、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等工作,推动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16.强化农产品市场推介。引导和支持农业品牌开展实体营销,遴选全市首批10家大型超市门店,试点设立十大品牌农产品专销专柜。支持品牌企业开展网络直销,推进京东商城、沈阳农博网、君农哥等知名网络销售企业与我市品牌企业合作,建设沈阳特色产品馆。引导品牌农产品走出去,开拓北京等合作城市市场,对接销售沈阳品牌农产品,提升沈阳品牌农产品在外埠的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17.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副食集团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推进农产品电商发展,在“三区”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3个以上,入驻自建平台农产品电商企业和专业合作社100家以上,培育辽中六间房花卉、新民梁山西瓜、康平海州花生、法库登仕堡树莓等10大特色作物线上交易示范基地,培育新民兴隆、辽中茨榆坨、沈北黄家、苏家屯八一等4个大米电商示范基地,培育新民大民屯、辽中养士堡等2个蔬菜电商示范基地,农产品电商经营主体达到1000家,积极为特色优质农产品开拓省内外市场和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农经委、服务业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六)着力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工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现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18.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并重发展,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质量资格认证,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展示园、采摘园、示范乡(村)、示范场(社),提升农产品生产全程标准化水平。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市)4个,认证“三品一标”数量达950个左右,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19.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实施玉米、水稻、花生、蔬菜等作物控减施肥技术示范推广项目90万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创建省级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示范县4个。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力争实现当季地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体系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累计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配套设施96个,扶持种养结合试点项目5个,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20.加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全部落实产品准出制度,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全部通过双认证,基本建成以市平台为主线,重点区县(市)平台为辐射面的两级多功能监管平台,地产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6%、98%、96%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七)着力实施农业双新双创工程。围绕培育新农民、推广新技术,大力促进农业创业创新发展,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
21.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技术骨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员等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为培训对象,充分利用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广校、农业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培训资源,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任务,通过分段集中培训、实地培训、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等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专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000名。(责任单位:市农经委、科技局,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22.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程。围绕作物高产高效栽培、农业智能化生产、绿色生态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控等领域,积极搭建农科教合作平台,开展优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点建设60个。加快成熟适用技术、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15项,推广优质农作物新品种200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完善农业科技经营和服务机制,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科技问题。(责任单位:市农经委、科技局,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23.创建现代农业科技园。在科技金融、孵化器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国际科技合作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特殊的政策倾斜,推进沈北新区创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增省级农业科技园区3家。加强对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支持力度,开展以农业绿色生产为重点的科技联合攻关,建立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新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30家,农业增长科技贡献率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经委、科技局,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24.创建现代农业创业园。推动落实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区县(市)创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为各类人才在农村创新创业提供扶持和服务。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农业领域的“星创天地”,累计培育具有创新创业才能的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农经委、科技局、人社局,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工程建设,市农经委、林业局、水利局、供销社、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人社局、服务业委、科技局、旅游委等部门要强化具体业务指导和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支持,各区县(市)政府要积极承担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本地区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形成市场引导、政府推动、上下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好1亿元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争取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整合的财政资金,抓好县域农产品加工、特色产品推广、农产品研发及重大项目贴息,推进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各涉农区县(市)政府要依法依规整合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支农资金,集中支持农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区域。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更多地运用贷款贴息、信贷担保、以奖代补、保费补贴等多种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第一产业。
(三)抓好招商引资。强化“项目为王”意识,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项目规划和项目库建设,加大项目推介力度,推进产业链招商、项目集群招商、服务效率招商。采取资源整合、异地托管、项目共建、税收共享等方式,积极承接发达地区链条或集群式产业转移。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基地项目调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做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疑难问题,破解发展瓶颈。
(四)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依法推进经营权有序流转,政策扶持重点向“三区”倾斜,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五)强化督导宣传。要将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任务。市农委要定期或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定期督导检查,并建立统计、调度和考核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深入挖掘总结基层工作成功经验,塑造先进典型,树立示范样板。全方位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好成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