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沈阳市生态环保工作绩效考核完成情况报告(三)

22.01.2016  14:13

    2015年,按照《沈阳市2015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实施细则》(A类单位)中生态环保的工作要求,沈阳市各地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蓝天行动工作,加大水、气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现将全市各地区2015年度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有不同意见可在见报一周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24—24851769(拨打电话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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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南区2015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浑南区坚持环保优先,巩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与改善,确保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较好完成。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浑南区成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指标,并将生态环保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浑南区环保工作动态、环保便民便企等主要环境保护信息由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公告;制定环境准入制度,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根据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结合全区实际,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目标,制定区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动态数据库,充分发挥了绿色信贷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守法行为;全区中小学深化环境宣传教育,进行环境教育教案的常规检查和好课评比,使环境教育成为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   

    二、生态环保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2015年,由区长任组长、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保障各项生态环保任务指标的推进落实。

    开展自然保护区巡查。根据《关于加强沈阳市重要生态保护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浑南区每年对本区的沈阳滑石台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2次环境状况调查,多部门联合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行为,确保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完好。

    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含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开展全区畜禽养殖污染调查,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密集区域开展全面调查。

    完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全区8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建成较早,设备老化,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根据《沈阳市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环保分局全面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查、修复运行工作,2015年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三、碧水工程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2015年初,浑南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浑南区河流水质达标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立了浑南区水质达标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浑南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逐条分解。

    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实施白塔堡河综合整治,加强对沿河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2015年开展专项检查200余人次,每月定期开展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制定产业区污水处理厂转输工作方案,拟将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汇水范围内的污水传输到浑南新城桃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开展水处理设施修复。修复营城子地区的枫林花园等5座可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和6家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区建设局会同浑南水务集团制定了具体改造方案,列支资金,对以上11座污水处理站进行修复。

    实施流域综合整治。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区房产局、浑南水务集团等单位组织联合组对市政泵站雨污混流直排问题进行排查,2015年已完成了16处管线混接问题的排查工作,并按职责交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理。浑南区全年修整现状河道、彻底清除河道垃圾,大面积种植水生植物对河水进行生态处理,清理河道垃圾和残土约460吨。

    四、蓝天行动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2015年,浑南区政府成立“蓝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蓝天行动”工作监督考核,对蓝天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统一监督、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考核。调动全区力量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多措并举推进“蓝天行动”。

    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煤炭总量控制。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工作,查处典型,坚决遏制新增违规产能,加大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业予以淘汰。

    优化供热结构,强化污染减排。2015年共完成重点减排工程26处,涉及锅炉总吨位757.3吨,共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546.82吨,减少烟尘排放量32.86吨。其中煤改清洁能源4台共40吨锅炉、农业源污染治理1家、非电脱硫工程7台共645吨锅炉、10吨以下非工业生产燃煤锅炉拆除7台共39吨、结构减排工程拆除7台锅炉共33.3吨。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绿标区管控,对违法驶入的黄标车查处率达到100%。组织对加油站常态化执法检查,检查加油站27家。开展对加油站油品质量的专项抽检工作,对管区内11家加油站22个批次的油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查。

    严格管控扬尘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安装地埋式车辆冲洗设备,所有在建项目裸露地面实行绿化铺盖,绿网覆盖;向各功能园区下发了《关于实施拆迁工程控制扬尘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区共22个拆迁现场必须按要求进行。经过督促检查,全区征收拆迁现场达标率89.7%;建设项目整改围挡共计109处,硬覆盖29处,新增水冲洗设备3台,处理夹带泥沙污染路面行为62起;实现全区施工现场物料堆、土堆防尘网覆盖率达100%。

    加大投入,大举提升绿植覆盖。新增及改建绿地面积118万㎡,栽植各类乔木、灌木、花卉等。全面推进宜居乡村达标村、示范村改造工程,对于胜村、后康村、龙红村等共14个村的主要街路进行绿化改造。

    全面治理工业污染,落实达标排放。推进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改造工作,2015年完成12台大型燃煤锅炉除尘器升级改造工作。组织实施,限制重点污染、搬迁企业新建项目。按照国家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完成了对全区工业燃煤锅炉摸底调查。对落后产能、工艺机电设备(产品)进行淘汰。

    实施综合治理,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加强对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等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违法焚烧行为;认真贯彻新《环保法》,逐步推进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功能园区管委会积极在各辖区开展环境保护公益宣传,发动好基层组织的力量,组织群众性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对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焚烧秸秆等问题进行宣传。区内各中小学能够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及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践行“蓝天行动”。                               

    沈抚新城2015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沈抚新城作为浑南新区一个功能区,在浑南新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工作,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利用六五  “世界环境日”,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组织区域内相关企业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及“水十条”等法律法规培训;在区内英达小学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述活动,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的编制工作。推动棋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编制完成了棋盘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规划,并通过区级评审。规划的编制完成,促使风景名胜区有了全新的发展目标,确定了以生态保护为主,生态旅游发展为辅,生产排污禁入的新定位。

    三是认真开展重点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以沈阳丽格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样板,进行了评级、认证、上网公示等工作,有效提高了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

    四是全面完成了污染减排任务。完成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实现二氧化硫削减200吨;氮氧化物削减81.4吨;拓展了3台燃煤锅炉结构减排任务,完成了1家企业3台自供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完成了5台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完成了1家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完成了4家农业源减排任务,实现COD削减29.95吨;氨氮削减5.58吨。 

    二、生态环保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基础工作及修改工作,参与《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定方案》工作。为协调好生态保护和区域发展的关系,沈抚新城环保分局协调区规划局以及市政府直接管辖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详细研究了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定方案所涉及的范围及内容,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加强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生态建设,对申报企业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要求,进行逐一审核,推动了农业源减排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根据市环保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全面掌握沈抚新城生物多样性状况,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工作,对石人山和棋盘山风景区等两处生态系统开展了现场摸底调查,用GPS定位拍摄了相关代表性照片。

    四是扎实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建设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为城乡群众办实事有关工作,提高农村地区污水处理率,改善农村村民生活环境质量,沈抚新城管委会高度重视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及协调与推进,并按照《沈阳市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管理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浑南区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事项及责任分工,确保高效完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运行工作。2015年9月,市环保局分别对二道村(2处)、西靠山村、大甸子村、闫家村和鸟岛的污水处理设施的维修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2015年11月底闫家污水处理设施也已竣工。   

    三、碧水工程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区域内水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对辖区内2座水库、4条河流及9个排污口、9处污水处理设施、13个河流断面进行了全面采样监测,掌握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本底情况,并编制了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报告书。

    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2015年开展了对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责任互查监管,确保了辖区内4家污水处理厂全年正常运行。针对满堂1万吨污水处理厂因部分企事业单位及小区与主管网并未对接,并有部分管网堵塞,存在汇水量不足的问题,采取了一事跟踪制,多次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最终落实并实施了对主管网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了马宋路泵站正常稳定运行。克服了重重困难,启用了建成停运3年之久的泗水污水处理厂及环湖截污管网,实现了泗水科技城污水处理厂通水运行。深井子污水处理厂也实现了稳定运行。

    三是谋划区域污水处理远期规划。沈抚新城环保分局开展了辖区污水分布情况的监测调查工作,形成了沈抚新城水环境状况专题报告,确定了沈抚新城地区各个区域污水排放节点、排放形式、排放规模和排放去向等内容,为下一步制定污水处置专项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加强对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召开辖区内23家有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的业务管理会,学习了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十条”等法规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实施了细化运行及监管要求。

    五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性监测管理。采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全年对辖区内满堂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

    四、蓝天工程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组织召开了沈抚新城蓝天行动动员大会,将蓝天行动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全面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对惠天热电等供暖企业加大了监察频次,并对其在线设施未验收进行了处罚。加大对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的执法力度。针对区内商用混凝土搅拌站数量较多、分布较广的实际,按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通告相关要求,对17家行业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对无环保手续和防尘不到位的12家予以处罚,对未能达到环保要求和标准的,责令整改。

    二是对全区供热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对辽宁高速世博园收费口等7家企业违法私建12台锅炉进行了拆除,拆除锅炉总吨位达106吨。

    三是严控秸秆焚烧工作。组织区内5个部门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到村,建立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禁烧联络图,认真防控,坚决控制秸秆焚烧工作,切实保护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四是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通知重点企业减产限产,在应急响应中,检查企业31家次、处罚13家;锅炉专项执法28家次,处罚2家;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检查23次,处罚12家。

    于洪区2015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沈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于洪区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于洪区成立了由区环保、城建、水利等九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于洪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根据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于2015年初制定了《于洪区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将具体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成员单位。

    一年来,整个改革工作以生态文明创建为核心,以环境监管为抓手,围绕着生态环境综合管控、生态要素管理、环境保护监管和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四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区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工作,特别是建立健全了于洪区生态环境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政府和部门的考核内容,建立并完善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绩考核体系,切实形成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并重的考核导向。 

    二、生态环保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1、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根据沈阳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于洪区分春冬两季,分别于2015年4月和11月对蒲河于洪段、九龙河生态保护地进行了科学的调查,整个调查包括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生态旅游、开发建设、保护对象现状与前景等多个指标,并进行了科学的GPS定位,为全市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资料。

    2、区人大监督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按照年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安排,2015年8月26日,在于洪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于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丽萍代表区政府向人大报告了《于洪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落实情况》,整个报告围绕着领导体制、规划实施、系统工程和存在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3、辖区畜禽养殖业的科学有序管理。科学编制了《于洪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予以科学实施。同时完成了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工作,并由区政府颁布实施。

    三、碧水工程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1、启动于洪区水污染防治计划。开展工业集聚区调查、“十小”企业清查、“十大”重污染行业调查、城市黑臭水体调查、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调查、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调查、市政水源地调查、养殖业调查、种植业调查等十余项主题调查,制定了《于洪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巩固蒲河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实施污水截流、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等工作;逐步推进小浑河流域治理,封堵了青城山管网南小河污水溢流口等污水直排口,实施造化支线污水管网等一批污水处理厂汇水管网建设。

    3、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仙女河、北部、沈水湾污水处理厂全部开展提标改造前期工作,水量核定工作程序逐步规范。

    四、蓝天工程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2015年于洪区锁定目标合力攻坚,聚焦责任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打响结构减霾、治理减霾、制度减霾“三大战役”。

    1、结构减霾初见成效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通过建立四级禁烧网络,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以禁促用取得成效。全区秸秆总产量为17.79万吨,全区年利用秸秆约14.25万吨,占秸秆总量的80.1%。

    实施拆除联网、清洁能源改造、清洁能源替换,解决小锅炉污染问题。拆除10座民用锅炉房(12台锅炉),联网面积16.75万平方米。完成改造供暖旧有管网12.8公里。完成沈阳新飞宇橡胶有限公司等单位15台锅炉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促使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等单位拆除自供暖小锅炉15台。

    全面完成暖房工程、拆除旧烟囱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共对4个区域(42万平方米)进行改造。拆除废弃烟囱1根,启动棚户区改造居民1260户。

    开展锅炉能效监管。淘汰辽宁大成农牧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的11台(套)落后机电设备,完成了9台落后机电的淘汰工作。全年共监察锅炉生产企业2家,锅炉设备89台,拆除、查封涉嫌违法设备15台,发出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8份,补办能效测试报告8份。

    2、治理减霾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管控扬尘污染。完成了全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改造整治,现场铺装硬覆盖路面16076㎡,整修围挡5400米。在建工程项目115个,施工现场出入口硬覆盖、围挡、水冲设施及监控设施达标的有110个,达标率为96.7%。

    二是街路扬尘控制全面达标。加大机械化洗扫、洒水降尘作业力度,完成全区三环内共约64条街路湿式机扫作业,实现机械化作业率达50%以上。抑制扬尘污染,湿化作业已实行常态化管理。二环内裸露地面的软、硬绿化覆盖已完成。

    三是开展扬尘专项执法行动。对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拆除现场、物流企业等出入口无硬覆盖进行监管,实施硬覆盖管理,并对车辆夹带泥沙行为进行处罚,督促其利用车轮清洗设备清洗车轮,避免污染路面造成扬尘影响空气质量。全年共检查建筑工地120家达标107家,10余家未达标工地经整改后都设置了硬覆盖和水冲洗设备,消除了工地出入口的扬尘污染。

    四是全面启动锅炉污染源治理工程。完成皇姑热电有限公司、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隆焱热力、赤道供暖等单位25台锅炉除尘脱硫改造治理工程,工程总量达到除尘改造1750蒸吨、脱硫改造2020蒸吨,完成改造量是年任务量的3倍。

    五是强化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于洪区环保局组织开展了燃煤企业执法监察,加大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改造设施。区工商局组织开展车用燃油监管工作,开展车用燃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共对加油站开展车用燃油质量抽查检验抽检23个批次。

    六是建立完善的环保教育体系。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长签订责任状,已将环境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达到了环境教育课时数标准。

    3、制度减霾稳步启动

    一是改革环保管理机制。2015年7月24日沈阳市环保局于洪分局取消原有市局垂直管理,划归于洪区政府直接管理,不仅强化了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地位,而且进一步促使环保工作权利下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

    二是全市首批实践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建成公安驻环保局工作站,建立了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席工作机制,推进了环境司法联动执法实践。成功向公安部门移送3起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采取行政拘留1起,检察部门批捕5人。

    三是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于洪区审计局已成立专门的资源环保内设审计机构,开展全区资源环保项目审计。于洪区督考办对蓝天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并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五、污染减排指标落实情况

    2015年于洪区共实施了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锅炉脱硫脱硝改造、清洁能源替代、农业源整治等一系列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

    来源:(沈阳日报  本版稿件由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整理  魏爽/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