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蓝天行动目标(2015年度)责任状(5)

17.07.2015  14:25
      2015年4月28日,沈阳市召开蓝天行动大会,会上,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沈阳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意见》,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及单位分别签署了蓝天行动目标(2015年度)责任状,责任状明确了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并明确提出未完成相关责任目标,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本报从7月10日起刊登部分单位的目标责任状,今天刊登的是第五期。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年底精品街路湿式化洗扫率达到100%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根据《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2017年)》,沈阳市人民政府与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签订《沈阳市蓝天行动目标(2015年度)责任状》,具体任务如下: 

  一、主要任务

  1.负责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2015  年底前市、区县(市)精品街路湿式化洗扫率达到100%,一、二级街路湿式化洗扫率达到85%以上。

  2.负责加强城市道路洒水抑尘措施,2015  年底前一、二级街路在非冬季每天达到4次以上洒水作业。 

  3.负责加快覆盖城市裸露地面,2015  年调查、制定二环内裸露地面的软、硬和绿化覆盖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4.负责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环卫扫保行为。禁止焚烧树叶、垃圾等清扫废物;打造公园落叶景观,对公园园林内的落叶实施生物质归肥处理。

  二、监督和考核 

  各项工作任务相关内容要求全部向社会公示,沈阳市人民政府每年初对上年度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未完成目标责任状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各保存一份。 

  沈阳市教育局

  中小学要开环境教育课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根据《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2017年)》,沈阳市人民政府与沈阳市教育局签订《沈阳市蓝天行动目标(2015年度)责任状》,具体任务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负责在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环境教育业务能力,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其中,小学、初中每学期环境教育课时不低于12课时,高中不低于8课时。

  二、监督和考核 

  各项工作任务相关内容要求全部向社会公示,沈阳市人民政府每年初对上年度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未完成目标责任状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教育局各保存一份。

  沈阳市审计局

  加大对环境保护审计比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根据《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2017年)》,沈阳市人民政府与沈阳市审计局签订《沈阳市蓝天行动目标(2015年度)责任状》,具体任务如下:

  一、主要任务

  1.负责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2015年成立市、区县(市)两级专门的资源环保内设审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和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开展全市资源环保项目审计,充分发挥我市两级审计机关资源环保审计的整体水平。 

  2.负责强化审计监督。针对我市资源环保的目标和任务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审计项目,并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审计比重。审计重点关注:政策与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资源环境开发、利用保护情况;项目建设及效果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揭示和查处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负责积极探索和逐步实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把本地区、本部门资源环境保护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科学准确地界定领导干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职情况;探索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审计的方式方法,适时出台《沈阳市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办法》,为干部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4.负责积极完成其他各项环境保护审计任务。 

  二、监督和考核

  各项工作任务相关内容要求全部向社会公示,沈阳市人民政府每年初对上年度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未完成目标责任状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审计局各保存一份。

  沈阳燃气集团

  优惠“煤改气”配套管网工程和燃气价格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根据〈〈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2017年)》,沈阳市人民政府与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沈阳市蓝天行动目标(2015年度)责任状》,具体任务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负责2015年出台“煤改气”配套管网工程和燃气价格等

  优惠政策,并配合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实施煤改气。 

  二、监督和考核

  各项工作任务相关内容要求全部向社会公示,沈阳市人民政府每年初对上年度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未完成目标责任状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各保存一份。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通讯员  姚亮  整理